3)特殊儿童家庭教育

 

 

文章目录:

1 特殊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 p 1 

2 特殊儿童家庭教育中的四个问题 p 2

3 特殊儿童家庭教育的误区 p 6

4 家有特殊儿童该怎办? P 7

5 特殊儿童家庭教育的认识与思考 p 8

6 特殊儿童更需良好的教育 p 12

7 特殊儿童的家庭教育建议 p 13

8 浅谈特殊儿童的在家教育 p 20

 

1 特殊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

  (1)智力障碍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指导家长树立“医教结合”的观念,引导儿童听从医生指导,拟定个别医疗和教育训练计划;通过积极的早期干预措施改善障碍状况,并培养儿童社会适应的能力;引导家长坚定信心、以身作则,重视儿童的日常生活规范训练,并循序渐进、持之以恒。

  (2)听力障碍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指导家长积极寻求早期干预,积极主动参与儿童语训,在专业人士协助下制定培养方案,充分利用游戏的价值,重视同伴交往的作用,发展儿童听力技能和语言交往技能,使其能进行一定的社会交往,逐步提高儿童的社会适应能力;加强对儿童的认知训练、理解力训练、运动训练和情绪训练。

  (3)视觉障碍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指导家长及早干预,根据不同残障程度发展儿童的听觉和触觉,以耳代目、以手代目,提升缺陷补偿。对于低视力儿童,指导家长鼓励儿童运用余视力学习和活动,提高有效视觉功能。对于全盲儿童,指导家长训练其定向行走能力,增加与外界接触机会,增强其交往的能力。

  (4)肢体残障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指导家长早期积极借助医学技术加强干预和矫正,使其降低残障程度,提高活动机能;营造良好家庭氛围,用乐观向上的心态感染儿童;鼓励儿童正视现实、积极面对困难;教育儿童通过自己努力,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以获取信心。

  (5)情绪行为障碍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营造良好家庭氛围,给予儿童足够的关爱;加强与儿童的沟通与交流,避免儿童遭受不良生活的刺激;多采取启发鼓励、说服教育的方式;支持、尊重和鼓励儿童,多向儿童表达积极情感;多给儿童创造与伙伴交往的机会,培养儿童集体意识,减少其心理不良因素。

  (6)智优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深入地了解儿童的潜力与才能,正确全面地评估儿童;从儿童的性格、气质、兴趣和能力等实际出发,因材施教,循序渐进地开发儿童智力、发展儿童特长;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儿童的综合素质;保持头脑清醒,正确对待儿童的荣誉。

http://www.tsymjj.com/xxnew.asp?id=350&bigclassid=11

 

 

 

 

2 特殊儿童家庭教育中的四个问题  

 

作者:刘全礼/王 慧    来源:中国家庭教育    录入:Admin    

 

 

 一、如何理解孩子的特殊

    仅仅从字面上说,所谓特殊就是不同,就是不一样。也就是说,特殊仅仅是一个描述性的词汇,本身没有评价意义。

 

    那么,儿童的特殊也是这样,特殊儿童仅仅具有描述的意义,本身并不具备评价的功能。当某个孩子特殊时,仅仅是说和其他孩子比较,有些不一样,并不是说他不好或者好。

 

    当然,我们承认,有些特殊的孩子是我们非常不希望出现的,如智力有问题的孩子、听力有问题的孩子、视力有问题的孩子以及情绪行为有问题的孩子等;相反,有些家长却希望自己的孩子是另外类型的特殊的孩子,如智力特别好的孩子、长相特别漂亮的孩子、有艺术才能的孩子等等。

 

     可是,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此事古难全。在很多情况下并不总是能够控制着使我们想要什么样的孩子就有什么样的孩子,即使在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我们也没有杜绝残疾儿童的出生。

不管我们是否承认,在目前阶段,特殊儿童的存在是客观的。或者说,就现实来看,从可能性上说,无论哪个人,只要是想做父母,就有可能和特殊儿童有关系。

 

    因此,如何看待特殊儿童是每一个人必须关注的问题。

    1.承认特殊儿童的存在是客观的我们所说的特殊儿童实际上包含了两大类。

    一类是包括智力超常儿童和有特殊才能的儿童。

    一类是包括智力落后、盲、聋和情绪行为异常等等在内的残疾和障碍儿童。

 

    不管是哪类特殊儿童,从宏观上、从学术角度说,他们的存在是客观的。有特殊才构成了普遍,特殊是事物存在的一种必然的方式。

     我们有了各种各样的超常儿童,仅仅说明我们在选择配偶、优生、优育等方面做得比较好;相反,如果我们有了残疾或障碍儿童,也仅仅是我们在选择配偶、优生、优育、生活方式等方面做得不好,并不是老天爷对我们的惩罚。

 

     2.用平常心看待孩子

     因此,无论我们有哪种特殊儿童,都应该和有普通儿童一样,用平常心来看待。有了超常儿童,可以短时间内欣喜若狂,但绝对不能长时间地沾沾自喜;相反,有了残疾或障碍儿童,也可以短时间的痛苦、伤心,但绝对不能感觉是一生的痛。

     不管是什么儿童,都是儿童。我们都需要用平常心来泰然处之。

     超常儿童是鲜艳的花朵,一般儿童是普通花朵,残疾障碍儿童是虫子咬了的花朵。但他们都是花朵,不同的花朵,有不同的美。我们没有理由不一视同仁地用平常心来看他们。

 

     3.知道每个人都可能有特殊教育的需要

     每一个特殊教育工作者都知道,所谓的特殊儿童,从某种角度说,就是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

实际上,每一个人,在人生的某个阶段或某些事情上,都可能有特殊的需要。这时,就可能需要用特殊的方法去帮助他们。如对于刚刚生产的妇女来说,由于体内激素水平的变化,就可能引发生产抑郁,这时,就可以通过喝公鸡汤的方法进行干预。在这里,抑郁就是特殊的症状,喝公鸡汤就是特殊的需要。

特殊儿童的特殊需要更多的是体现在教育上,或者,我们更关注的是教育上的特殊需要。对于特殊儿童的家长来说,在明白用平常心看待儿童的同时,还要清楚在教育上,可能需要一些专门的或特殊的、或普通儿童不怎么使用的方法、内容或措施。

 

二、医学的结束就是教育的开始

     相对于超常儿童而言,残疾或障碍儿童的家长,在教育孩子时可能面临更大的挑战。无论是原发性还是继发性的残疾、障碍儿童的家长,在发现孩子是残疾或障碍时,往往经历了下述心理路程:

     1.震惊

     当一些家长发现孩子有问题时,往往表现出震惊,并且问题越严重、震惊就越严重。他们往往不相信、也不愿意承认眼前的事实,反而怀疑是不是搞错了。这是许多家长在面对残疾、障碍儿童时都经历过的一个过程。

     2.绝望

     当确认问题确实存在时,一部分家长就开始绝望了。大有呼天天不应,呼地地不灵的感觉。一些咨询的家长在孩子都几岁了、甚至上初中了,还时时流露出绝望,说不了几句话就哭泣。

     3.乱投医

     绝望之余,一些家长像突然醒悟一般,旋即踏上为孩子求医问药的投医之路。

     应该说,求医并没有错。但是,对于大多数残疾或障碍儿童而言,症状一旦确定,许多医生或医院,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但是,一些家长却不理智地常年奔波在求医路上,甚至是乱求医的路上,不仅浪费了大量的精力、钱财,更重要的是失去了宝贵的教育孩子的时间和机会。

     这些求医问药,不仅包括去医院,还包括去其他机构,甚至求神拜佛,结果就可想而知了。

    4.放弃

    一部分家长在确定了孩子的问题或求医无望后,就选择了放弃。这样的例子在大城市、在乡村;在发达的和落后的民族地区都屡见不鲜。

    应该说,在孩子的症状发现后,震惊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绝望、乱投医和放弃,就是错误的和不可取的行为了。

    特殊教育界有一句行话,叫医学的终结就是教育的开始。就是说,当医疗工作结束的时候,最有效的就是教育了。

    因此,我们的任务就是使家长明白,尽早跨过这些误区,尽早从不良的体验中解脱出来,尽快走上正确的对待孩子的道路。在这里,除去正确的教育与训练之外,没有更好的对策和方法。这是每一个残疾障碍儿童的家长必须清楚的。

     不要相信某种营养品甚至药物,能够把智力落后变成正常;不要相信,练气功就会使孩子恢复听力。

 

三、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特殊儿童的教育更需要因材施教,可谓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冬瓜苗结冬瓜,辣椒苗结辣椒,这样,就能天遂人愿,遗憾不再。

     当然,具体的教育过程可能是艰苦的。但是,家长应该明白,这种有意识的教育越早,对孩子的发展就越有利。

     遗憾的是,我国的残疾和障碍儿童的早期教育没有普通儿童和超常儿童的早期教育那样被重视,在许多情况下,还要家长自己多努力。

     这里有三个问题必须引起家长们的注意。

     1.广泛使用行为改变技术

     行为改变技术对所有人都有效。但是,对于年龄幼小的孩子或者残疾、障碍儿童,有意识地使用行为改变技术,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当然,行为改变技术,并不仅仅限于在培养孩子的良好行为时使用,在进行语言训练、生活能力训练、文化成绩的提高以及孩子的缺陷行为的矫正等方面,都会有非常显著的效果。

     2.一般发展和特殊发展的结合

     要对残疾障碍儿童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或因材施教,就必须开展有针对性的训练。

     如对聋孩子进行听能、语言训练、进行手语训练,对盲孩子进行早期的方向辨别和定向行走训练、进行盲文的训练,对智力落后儿童进行生活能力训练,对情绪行为异常儿童进行异常情绪行为的矫正等,都是专门的训练。这些发展我们也称之为特殊发展或专门发展。

    但是,孩子首先是儿童,然后,才是特殊儿童。因此,我们在进行专门的特殊训练时,一定不要忘记,孩子还需要一般的发展,即需要一般的训练。

     如需要发展良好的个性,需要有健康的体魄和精神,需要一般的文化科学知识等等。这些训练就是一般的训练或教育,相应的发展就是一般的发展。

     残疾障碍儿童的教育也罢,超常儿童的教育也罢,都需要把一般发展和特殊发展结合起来,即把一般教育和专门教育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是正确的教育,孩子也才能从中受益。现实中有太多的偏废教育的例子,到头来,孩子痛苦,对社会也无益。

      3.要与学校密切配合

     孩子一旦去了合格的学校或幼儿园上学,家长就应该和学校密切配合。

    可是现实中,有一些遗憾的例子。一些家长和学校不仅不能配合,而且还相互抱怨。这对孩子的发展极为不利。

     当然,学校和家长没有配合好,有多方面的原因。但是,上述家长的心理路程,使一些家长对自己的孩子有了一些不正确的观点。有些人有过度保护的心态,不“承认”自己的孩子有问题,更不允许别人说——自然也不允许学校说——自己的孩子有问题。如某个孤独症家长的行为、某些智力落后儿童家长的行为等等。

     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与学校有不同意见也是正常的,但是,要交流、沟通,通过协商解决。否则,影响的是孩子的发展。

 

四、团结起来共育特殊儿童成长

     对特殊儿童有了正确的观点,并且尽早开始了正确的教育或训练等,还需要广大家长团结起来,共育儿童健康成长。

     1.开放的心态

     首先,家长们要有开放的心态。不要认为有一个特殊儿童尤其是残疾儿童是丢人的,要有平常的开放的心态,尽量为孩子提供广阔的活动和教育空间:尽量为自己寻找更多的同盟者。

在国外、在中国台湾、香港、甚至上海,都有人带着自己的残疾孩开会,这种开放的心态,对孩子有好处。

     2.交流的行动

     还要有交流的行动,中国的家长本来在教育孩子上的公开交流就不够,特殊儿童尤其是残疾儿童的家长交流更不够。大家应该组织起来,为了孩子的发展,为了家庭国家的利益而组织起来,就广泛的内容进行广泛的交流。

     3.合作的措施

     还要采取一些措施,如建立家长联谊会、家长联合会等,定期开展活动,共享儿童发展的乐趣、沟通好的方法、共争儿童的权益等等。

    相信,我国特殊儿童的教育在广大家长的参与下,会有更加灿烂的明天。

 

(作者单位系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特殊教育系、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特殊教育系)

 

http://dgqzxxsg.blog.163.com/blog/static/16818046120108258651857/

 

 

 

 

3 特殊儿童家庭教育的误区

原文转自西祠胡同:http://www.xici.net/d92252117.htm   

 

      纵观家庭教育的误区,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一、溺爱类:这部分学生家长对弱智儿童及其疼爱,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不管孩子有什么要求,做家长的总是尽量满足。即使有什么错误,家长也予以迁就。家长不仅自己溺爱,同时也要求他人照顾。有的家长还认为这是对孩子生理缺陷的补偿。殊不知,此类儿童的自理能力、适应能力较同龄弱智儿童低得多。    

 

     二、放任类:一部分家长认为孩子有残疾,丧失了信心,虽不说是累赘,但是毫不关心,在家长眼里根本没有这个人,只养不教。有的家长完全依赖学校,对自己孩子的学习和成长莫不关心,顺其自然,放任自流,导致孩子表现随便,无上进心,对事物缺乏正确、全面的认识,具有主观片面性,纪律松散。    

 

     三、自卑类:有些家长受封建思想的影响太深,觉得自己生了个“嘲巴”是“前世没有积好德”,产生了“低人一等,见不得人”的自卑心理。因此家长事事不愿孩子参加,时时不愿孩子外出。在这种教育影响下,弱智儿童得不到正常的学习、交往和实践机会,性格内向,产生自卑。家长的这种闭关自守的教育,怎样才能使孩子独立走上社会与人交际、正常生活呢?    

 

     四、积怨类:这类家长在工作、生活中稍有不顺心的事情,就迁怒于孩子,随口就骂,随手就打。还有些家长偏心,把希望放到了他们头脑聪慧、健康活泼的孩子身上,功夫也全下到了他们身上。面对经济开支过大,看到别人家的孩子个个出众,想想自己家还有个“累赘”,弱智孩子自然而然地成了出气筒。父母难看的脸,挥舞的拳头,使他们不敢有任何分辨,结果导致孩子极大恐惧,学会说谎,变得怯懦、胆小,造成了极不正常的心理状态。

 

http://bbs.cdpsn.org.cn/bbs/read.php?tid=1865 

 

 

 

 

4 家有特殊儿童该怎办?

 

     家有特殊儿童对父母来说,是很复杂的心情,包括了罪恶感,焦虑,否定,依赖…等.首先,当父母知道自己有个特殊儿童时,会显得悲哀和伤痛,可能会持续一年以上,才慢慢的接受这个事实.

  

     孩子有任何方面的障碍,对父母而言都是震撼的,但是父母却是接触身心障碍儿童时间最多,最了解特殊儿童的人.因此在帮助残障儿童成长的过程中,家长的地位及重要性绝不亚於教师或相关专业人员,父母的角色与任务也不是他人所能取代的.  

 

     以下有几点,提供父母亲们参考:

     一,家长与教师不断地探讨适合的教学方法与教育思想,提供合乎孩子特殊需求之教学内容,双管齐下,发挥孩子的潜能.   

     二,家长需让孩子尽早接受专业的治疗与安排,以提早进行学习与补救,并配合学校的教学活动,融入居家生活中的一部份.   

     三,积极的人生观:重新学习以不同的眼光看人论事,珍惜最可贵的生命,以及对生命的尊重与关怀.   四,推广融合教育:融合教育乃未来特殊教育之趋势,家长对融合教育应该有正向的态度,并了解其重要性.普通生家长会怀疑将特殊儿童融入普通班中,则特殊儿童与普通儿童显得差异太大,教师如何在课程,作息环境,活动安排及教室管理上同时满足普通与特殊儿童的需求 因此必须教育普通生家长相信融合教育对他们的孩子并不会造成学习落后,反而能培养出体贴他人的同理心,尊重个别差异,并认同自我价值.  

 

     特殊的孩子并不是他前世犯了什麼罪,今世才得到报应,也不是他的父母做了什麼伤天害理的事,连累他的孩子,他也是个生命体,独一无二的个体,只是他比一般所谓的「正常人」需要额外的帮助,才能学会生活的基本技能,而且有越来越多发现,证明残障的人虽然在某方面有缺陷,却往往在另方面比一般人灵巧,例如,失聪的人视觉特别敏锐,失明的人触觉和听觉特别敏锐,自闭儿有的在数理方面具有资优的表现.由此可见,重视特殊教育并不是浪费,而是人才投资.天生我才必有用,希望每个家庭,都能以更积极的态度面对特殊儿童,给他们良好的教育,让他们在社会上也能享有平等立足的空间.

 

 

 

5 对特殊儿童的家庭教育的认识与思考

 

      家庭教育是当代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科说过:“家庭是最重要的地方,在家庭方面,人初次向社会生活迈进[1]”。随着经济的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人们越来越注意到家庭在人才培养中所具有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教育界在把目光聚焦在普通儿童家庭教育的同时,也开始关注特殊儿童的家庭教育问题。早认识到特殊儿童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走出特殊儿童家庭教育的误区,接纳自己的孩子,学习科学的特殊教育理论、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用正确的方式、方法教育自己有残疾的孩子,使更多的残疾儿童能够接受符合其身心特点的家庭教育,缺陷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补偿。

 

一、特殊儿童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根据资料统计,在我国0—6岁的残疾婴幼儿约246万人(1987年残疾人抽样调查数字),每年新生残疾幼儿约有30万人,这些儿童大多没有进入幼儿园和学前班,特殊儿童的学前教育任务主要是由家长在家中进行的,他们的康复、教育以及未来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父母对他们的教育。同时,父母在特殊儿童早期家庭教育方面有着天然的优势:①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②家长关心自己的孩子,希望最大程度发挥孩子的潜能;③家长富有教育自己孩子的经验和知识,真正了解自己的孩子;④家长是儿童最自然的强化源,可以加快儿童学习的速度,使干预效果达到最佳状态。⑤父母可以最大限度地挖掘儿童的潜能、补偿缺陷的努力将极大地减轻障碍对其造成的不利影响,加速儿童认知的发展,促进儿童的社会化以及性格的平衡发展。总之,父母对特殊儿童适时的关心、疼爱、理解以及理性、科学的教育将对特殊儿童今后的发展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

 

二、我校特殊儿童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1、父母的观念落后

     特殊儿童的家长要承受比普通儿童的家长更为巨大的生理压力、心理压力和经济压力,并可能导致严重的健康问题,这使他们往往采取消极、退避的应付方式,而较少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来解决实际的问题。他们不愿意在亲朋好友面前谈及自己的孩子,宁愿把孩子封闭在家中,也不愿意带孩子接触社会、了解社会,这使他们丧失了与人打交道、学习与人交往的规则、与同龄小伙伴游戏的机会,这些直接影响了儿童的社会性发展。同时,特殊儿童由于其自身的缺陷,在心理上容易自卑、胆怯、害羞、不愿意与人交往,如果父母不积极引导孩子参与社会,将导致早期社会化的失败,甚至出现反社会人格。很多家长对特殊儿童没有形成客观、正确的认识,有的过分夸大孩子的缺陷,认为即使对孩子进行教育也于事无补,孩子的现状不可能得到改变;有的仅仅将自己定位为抚养者,忽视了自身在儿童教育中的优势;还有的过分迷信学校教育,消极等待孩子入学,忽视了特殊儿童的教育是教师和家长的共同责任,耽误了早期教育的宝贵时间。

 

2、父母缺乏特殊教育的专业知识

    父母是儿童家庭教育的主要实施者,在教育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父母专业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影响特殊儿童家庭教育的结果,是能否成功进行家庭教育的关键。可以这样说,对特殊儿童的训练,与其说是在训练儿童,还不如说是在训练父母[6]。但是,许多家长在教育特殊子女的过程中感觉到力不从心,虽然付出了很大的努力,但没有取得预期的结果,相反,却使他们丧失了继续教育和训练残疾子女的信心。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掌握的特殊教育理论非常薄弱,得不到系统的、专业的咨询和指导。社区、特殊教育学校也很少开展针对家长的专业化培训也存在很大的局限性,这使得许多家长有学习的愿望,却苦于没有学习的机会。

 

3、 教育方法不当

    只有正确的教育方法才能够得到好的教育结果,达到教育的目的,使孩子更好的成长。现实中,许多特殊儿童的家长没有掌握正确地教育孩子的方法,不仅没有教育好孩子,反倒越教育孩子的问题越多。有的家长对孩子有一种强烈的内疚心理,他们在教育子女的过程中,容易对孩子过分溺爱、百依百顺、对孩子提出的任何要求都无原则的答应,导致孩子自私、以自我为中心、目中无人、共情能力低、不懂得分享与合作;有的父母往往出于对残障孩子的疼爱,或者嫌麻烦,于是就自己大包大揽,常常有意无意地以自己的决定代替了孩子的想法,代替孩子做本该他们自己做的事情,不仅养成了孩子胆小、害羞的毛病,更为严重的是,这种处处保护孩子安全的做法却致命的弱化了孩子自我保护的能力,表面上看,它使儿童在身体上暂时免于受伤害,实质上它却忽视了孩子身心发展的整体性,过分地限制儿童的活动,进而限制了儿童的发展。长此以往,将导致孩子视野狭窄、应变能力低、在生活实践中不会选择、独立生活能力差、甚至出现人格的不健全发展;有的家长过分关注儿童知识的学习,把家庭教育等同于智力教育,忽视对孩子生活自理能力的训练和社会适应行为的培养,而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困难的情况下所进行的知识学习对特殊儿童而言毫无益处;还有的家长不了解儿童发展的规律,对特殊儿童的早期康复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当理想与现实产生严重落差的时候,家长很容易对孩子失去耐心;还有的家长过分关注特殊儿童的“缺陷”,整个家庭教育都围绕着如何“改变”缺陷进行,却忽视了儿童其他感知能力的培养,丧失了儿童全面和谐发展的机会。

 

4、父亲“淡出”家庭教育

     父亲在家庭教育中的参与程度低,缺乏对孩子的了解,再学习的意识薄弱,在孩子心目中的地位也不高,这一方面是由于父亲工作忙,但更重要的是许多父亲不想在孩子身上花过多的精力,缺乏教育孩子的耐心,缺少女性对家庭的牺牲精神,更缺少家庭教育的相关知识,他们甚至认为自己不应该参与家庭教育,教育子女只是“母亲的责任”。

     通过分析这些现状,我觉得,要发挥特殊教育家庭教育的作用,必须做到“一二三四”

   “一”就是要达到一个目标,即:使家庭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一起,共同促进残疾儿童健康成长,这是家庭教育的根本目的,也是教育的最终目标。

    “二”就是要通过两种途径,一是家长要利用各种方式,不断地探讨适合的自己孩子的教育方法、创设适合自己孩子的教育环境、提供适合自己孩子的教育内容,多管齐下,发挥孩子的潜能;二是家长需让孩子尽早接受专业的治疗与安排,康复与教育同时进行,学习与补救相结合,并配合学校的教学活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有关家校联动的活动以及必要的社会活动,多方面、多途径、多角度采取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措施。

    “三”就是关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着重培养孩子积极的人生观,重新学习以不同的眼光看人论事,珍惜最可贵的生命,以及对生命的尊重与关怀,特殊的孩子并不是他前世犯了什么罪,今世才得到报应,也不是他的父母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二是推广融合教育:融合教育乃未来特殊教育之趋势,家长对融合教育应该有正向的态度,并了解其重要性.要在与正常儿童的融合教育的过程中,逐步实现一体化,让残疾儿童早日回归社会主流;三是关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要通过共筑平台,真心依靠家长、培养自信,真情感染聋童、提高认识,真正加强教育等措施来填补由于家庭思想道德教育的缺失和社会环境的冲击而产生的“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所出现的真空。天生我才必有用,希望每个家庭,都能以更积极的态度面对特殊儿童,给他们良好的教育,让他们在社会上也能享有平等立足的空间.

    “四”就是提出四点想法,一是家长要端正心态,每个家长都希望拥有一个健康、快乐的孩子,大多数家长在得知自己的孩子是残疾儿童这一事实的时候,都会经历一个漫长而又痛苦的心理路程,会表现出悲伤、悔恨、压抑、自责、内疚的心理反应,有的家长甚至觉得是自己上辈子作孽、祖上无德、报应等原因造成自己有了一个有残疾的孩子。家长的这些负面心理反应,会直接影响自己的教育观念和教育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家长正确的干预、教育残疾儿童,无形中加重了儿童的障碍程度。因此,残疾儿童的家长首先要调整自己的心理状态,坦然接受自己有残疾的孩子,了解残疾产生的真正原因,积极面对困难,寻找补救方法,用科学、理智、正确的教育来补偿残疾儿童的身心障碍,最大程度的使儿童朝正常方向发展。二是社会应给予家长更多的支持,我们建议各师范院校特殊教育以及教育相关专业的学生团体与家长的合作,不仅提高了特殊儿童家庭教育的理论水平,同时,也缓解了家长单独实施家庭教育的压力。各特殊教育学校要进一步加大对家长进行专业化的培训的力度,以使其能够科学有效的实施特殊儿童的家庭教育。各媒体也应发挥各自的优势,向家长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使家长明确家庭教育的意义和作用,从而用正确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子女教育。三是要发挥专业人员在家庭教育中的作用,我们建议有关特殊教育和家庭教育的专家应该帮助儿童家长了解有关特殊儿童教育方面的法律、资讯、方针、政策等,增强家长的法律意识;专家应该帮助家长系统学习医学、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在教育子女过程中遇到困难时,能得到专家及时的帮助和辅导;专家应该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人才观,积极引导家长参与特殊儿童的教育。在专家与家长的沟通方面,可以定期举行专家与家长的见面会,专家也可以定期到特殊儿童家家访,或利用网络、电子邮件、广播、电视等渠道保证家长与专家的无障碍沟通。四是父母共同参与家庭教育,父母应该共同参与到家庭教育中来,家庭教育不仅是母亲一个人的责任。现代社会,父亲不仅是一个承担“养家糊口”重要职责的家庭成员,更是一个孩子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他人”,为了家庭的幸福和孩子的健康发展,父亲需挑起两副重担。“家庭参与”已经成为衡量“新父亲形象”的重要标准。父亲参与家庭教育,有助于儿童认知力和情商的提高,对儿童学习成绩、自律性、道德发展及性别角色的认同都有所帮助。因此,父亲应该意识到自己在子女教育中的角色地位,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积极参与到孩子的家庭教育中来,这不仅有利于家庭的团结,最终将有利于特殊儿童的发展。

 

     总之,要通过特殊教育家庭教育,使残疾儿童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和关爱,要让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一起,成为促进残疾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基石。

(来源:湖北特殊教育网 )

http://www.xmjzxx.com/MessageDetails.jsp?messageKey=4028971728dd7c970128dd9fb8360011 

 

 

 

 

6  特殊儿童,更需良好的家庭教育

http://www.yynews.com.cn   余姚新闻网  2009年5月14日 8:18

 

  家庭是儿童最初和日常的生活环境,是儿童最重要的成长摇篮。与正常儿童相比,特殊儿童更需要父母的主动帮助和教育。然而,很多特殊儿童的家长由于缺乏家庭教育知识和教育方法不正确等原因,给特殊儿童的身心发展带来了很大障碍。

  那么,如何对特殊儿童进行家庭教育呢?笔者认为,首先要给孩子一份真正的爱。没有爱就没有世界,但不是所有的孩子都能享受到真正的爱。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特殊儿童的家长自身都对孩子表现冷漠、歧视,甚至不闻不问。其实,如果家长对特殊儿童多一些宽容,多一些爱心,多一些换位思考,必定能使他们的潜在能力得到最大限度的开发,从而改善他们的情感控制、生活自理、交往能力等,为其接受进一步的特殊教育打下良好的基础。

  其次是多给孩子一些锻炼的机会。有些特殊儿童的家长认为,反正孩子做也做不好,倒不如自己做爽快。凡事包办代替,就这样一次次地剥夺了孩子自我锻炼的机会。长此以往,必将造成孩子的无能和对家长的依赖。家庭是最为个性化的学校,能够为特殊儿童创设丰富多彩的实践舞台,使他们有机会应用学到的知识,并在应用中加深理解。家长要注意用孩子喜欢的方式去加以引导、启发,以促使孩子从被动的实践转为主动的需要,更使孩子明确交往是生活的需要。

  最后是给孩子一些鼓励。家庭是孩子的“加油站”。家长要善于把孩子今天的表现和昨天的表现进行比较,从而发现他们的每一点进步和成绩,并及时用不同的形式加以肯定和表扬。当孩子受到了鼓励,看到了自己努力所取得的结果之后,其自信心就会增强,积极性也会提高。此时,家长再给他们提出进一步的要求,他们就乐意接受,并且勇于尝试,以获得新的成功。

总之,作为特殊儿童的家长,要努力提高自己的心理素质,不断增长知识,使自己的家庭教育建立在科学基础上,并积极排除各种干扰,优化家庭环境,营造良好的家庭气氛。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使孩子的社会交往能力逐渐提高。(新 岩)

http://www.yynews.com.cn/gb/node2/node32/userobject1ai108624.html

(来源:余姚日报 编辑:慎盈蓉)

 

 

 

7 特殊儿童的家庭教育建议

 

      家庭教育是当代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科说过:“家庭是最重要的地方,在家庭方面,人初次向社会生活迈进[1]”。随着经济的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人们越来越注意到家庭在人才培养中所具有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教育界在把目光聚焦在普通儿童家庭教育的同时,也开始关注特殊儿童的家庭教育问题。教育者、社会工作者、心理学家、治疗师均寄希望于家长能尽  早认识到特殊儿童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走出特殊儿童家庭教育的误区,接纳自己的孩子,学习科学的特殊教育理论、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用正确的方式、方法教育自己有残疾的孩子,使更多的残疾儿童能够接受符合其身心特点的家庭教育,缺陷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补偿。

 

1.家庭教育与特殊儿童健康发展

     特殊儿童的家庭教育是在家庭环境中对身心异常儿童进行的教育,主要是指由家长或其他家庭成员对特殊儿童进行教育和训练,其重点在于通过儿童日常生活,养成良好习惯,配合学校做好儿童的教育教学工作[2]。

    儿童时期尤其是学龄前期是个体身心发展的关键期(critical  period)。美国心理学家布鲁姆(B.S.Bloom)通过追踪研究得出结论:一个儿童的智力发展,50%是在4岁之前完成的,30%是在4—8岁完成的,20%是在8—17岁时完成的。这就是说,儿童最初4年是智力发展的重要时期[3]。在这个时期,给予适当的刺激,有利于个体的发展,否则就会阻碍或推迟发展。美国于1968年就颁布了学前特殊教育法令,1975年“94—142公法”对1968年的法令作了修改,提出3—5岁的特殊儿童应接受特殊教育,有条件的州再提前到0—3岁。这样规定的理由,除了普通学前教育重要性的共性以外,对残疾学前幼儿来说,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和早期教育更具有其特殊的重要性[4]。在我国0—6岁的残疾婴幼儿约246万人(1987年残疾人抽样调查数字),每年新生残疾幼儿约有30万人,除了特教学校附设的学前班、普通幼儿园附设的特教班以外,特殊儿童的学前教育任务主要是由家长在家中进行的,他们的康复、教育以及未来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父母对他们的教育,这段时期的家庭教育进行的越早,效果就越好,并可使原已损伤的大脑结构和功能产生代偿性的改变[5]。同时,父母在特殊儿童早期家庭教育方面有着天然的优势:①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②家长关心自己的孩子,希望最大程度发挥孩子的潜能;③家长富有教育自己孩子的经验和知识,真正了解自己的孩子;④家长是儿童最自然的强化源,可以加快儿童学习的速度,使干预效果达到最佳状态。父母最大限度地挖掘儿童的潜能、补偿缺陷的努力将极大地减轻障碍对其造成的不利影响,加速儿童认知的发展,促进儿童的社会化以及性格的平衡发展。父母对特殊儿童适时的关心、疼爱、理解以及理性、科学的教育将对特殊儿童今后的发展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

 

2.特殊儿童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2.1父母的观念落后

     多数残疾儿童的父母并不愿意接受自己有残疾孩子的现实,即使接受,也要花费很长的时间;并且当儿童的发展状况没有达到预期的设想时,父母又很容易丧失信心。因此,特殊儿童的家长要承受比普通儿童的家长更为巨大的生理压力、心理压力和经济压力,并可能导致严重的健康问题,这使他们往往采取消极、退避的应付方式,而较少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来解决实际的问题。他们不愿意在亲朋好友面前谈及自己的孩子,宁愿把孩子封闭在家中,也不愿意带孩子接触社会、了解社会,这使他们丧失了与人打交道、学习与人交往的规则、与同龄小伙伴游戏的机会,这些直接影响了儿童的社会性发展。同时,特殊儿童由于其自身的缺陷,在心理上容易自卑、胆怯、害羞、不愿意与人交往,如果父母不积极引导孩子参与社会,将导致早期社会化的失败,甚至出现反社会人格。很多家长对特殊儿童没有形成客观、正确的认识,有的过分夸大孩子的缺陷,认为即使对孩子进行教育也于事无补,孩子的现状不可能得到改变;有的仅仅将自己定位为抚养者,忽视了自身在儿童教育中的优势;还有的过分迷信学校教育,消极等待孩子入学,忽视了特殊儿童的教育是教师和家长的共同责任,耽误了早期教育的宝贵时间。

 

2.2父母缺乏特殊教育的专业知识

     父母是儿童家庭教育的主要实施者,在教育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父母专业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影响特殊儿童家庭教育的结果,是能否成功进行家庭教育的关键。对此,国外有些专家认为,对特殊儿童的训练,与其说是在训练儿童,还不如说是在训练父母[6]。但是,许多家长在教育特殊子女的过程中感觉到力不从心,虽然付出了很大的努力,但没有取得预期的结果,相反,却使他们丧失了继续教育和训练残疾子女的信心。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掌握的特殊教育理论非常薄弱,得不到系统的、专业的咨询和指导。社会上开办的各种职前或在职培训中,并没有把家长纳入培训对象,社区、特殊教育学校也很少开展针对家长的专业化培训,这使得许多家长有学习的愿望,却苦于没有学习的机会。

 

2.3 教育方法不当 

     只有正确的教育方法才能够得到好的教育结果,达到教育的目的,使孩子更好的成长。现实中,许多特殊儿童的家长没有掌握正确地教育孩子的方法,不仅没有教育好孩子,反倒越教育孩子的问题越多。有的家长对孩子有一种强烈的内疚心理,他们在教育子女的过程中,容易对孩子过分溺爱、百依百顺、对孩子提出的任何要求都无原则的答应,导致孩子自私、以自我为中心、目中无人、共情能力低、不懂得分享与合作;有的父母往往出于对残障孩子的疼爱,或者嫌麻烦,于是就自己大包大揽,常常有意无意地以自己的决定代替了孩子的想法,代替孩子做本该他们自己做的事情,不仅养成了孩子胆小、害羞的毛病,更为严重的是,这种处处保护孩子安全的做法却致命的弱化了孩子自我保护的能力,表面上看,它使儿童在身体上暂时免于受伤害,实质上它却忽视了孩子身心发展的整体性,过分地限制儿童的活动,进而限制了儿童的发展。长此以往,将导致孩子视野狭窄、应变能力低、在生活实践中不会选择、独立生活能力差、甚至出现人格的不健全发展;有的家长过分关注儿童知识的学习,把家庭教育等同于智力教育,忽视对孩子生活自理能力的训练和社会适应行为的培养,而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困难的情况下所进行的知识学习对特殊儿童而言毫无益处;还有的家长不了解儿童发展的规律,对特殊儿童的早期康复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他们幻想通过康复,聋童可以一夜之间听到声音、学会说话,智力障碍的儿童可以瞬间成为天才,当理想与现实产生严重落差的时候,家长很容易对孩子失去耐心;还有的家长过分关注特殊儿童的“缺陷”,整个家庭教育都围绕着如何“改变”缺陷进行,却忽视了儿童其他感知能力的培养,丧失了儿童全面和谐发展的机会。

 

2.4父亲“淡出”家庭教育

      德国学者瓦西里沃斯·费纳克斯(W E Fthenakis)于1994年开始了两项研究,一项是“父亲研究”,一项是“家庭研究”。他在“父亲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发挥什么样的作用”的有关问卷中得到了四种回答:

1、养家作用(赚钱养家,争取一个稳定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

2、工具作用(对孩子进行认知和全面发展的教育,并了解孩子的发展);

3、社会作用(对孩子的成长保持一种开放接纳的态度,并提供必要的帮助);

4、把自己的事业放在孩子的利益之后(如在孩子出生后的一段时间暂时放弃自己的职业)。

调查的分析表明,现代社会大多数人都认为父亲的“社会作用”最重要,排在第二位的才是“养家作用”。实际的情况是:父亲在家庭教育中的参与程度低,缺乏对孩子的了解,再学习的意识薄弱,在孩子心目中的地位也不高,这一方面是由于父亲工作忙,但更重要的是许多父亲不想在孩子身上花过多的精力,缺乏教育孩子的耐心,缺少女性对家庭的牺牲精神,更缺少家庭教育的相关知识,他们甚至认为自己不应该参与家庭教育,教育子女只是“母亲的责任”。

 

3.特殊儿童的家庭教育建议

3.1家长端正心态

     每个家长都希望拥有一个健康、快乐的孩子,大多数家长在得知自己的孩子是残疾儿童这一事实的时候,都会经历一个漫长而又痛苦的心理路程,有研究表明,这一路程一般包括五个时期:即震惊期、拒绝期、绝望期、内疚期和接受期。即使是在接受期,家长仍然会表现出悲伤、悔恨、压抑、自责、内疚的心理反应,有的家长甚至觉得是自己上辈子作孽、祖上无德、报应等原因造成自己有了一个有残疾的孩子。家长的这些负面心理反应,会直接影响自己的教育观念和教育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家长正确的干预、教育残疾儿童,无形中加重了儿童的障碍程度。因此,残疾儿童的家长首先要调整自己的心理状态,坦然接受自己有残疾的孩子,了解残疾产生的真正原因,积极面对困难,寻找补救方法,用科学、理智、正确的教育来补偿残疾儿童的身心障碍,最大程度的使儿童朝正常方向发展。

 

3.2社会应给予家长更多的支持

     受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制约,在短时期内,我们无力像西方发达国家那样进行有效地的特殊教育教师巡回辅导,所以无法入学的特殊儿童只能在家中由家长对其进行教育。各师范院校特殊教育以及教育相关专业的学生团体是一支辅助特殊儿童家庭教育的强有力队伍。这支稳定的、具有专业背景的学生队伍与家长的合作,不仅提高了特殊儿童家庭教育的理论水平,同时,也缓解了家长单独实施家庭教育的压力。同时,各特殊教育学校、师范院校、社会培训机构也应定期举行家长培训班,对家长进行专业化的培训,以使其能够科学有效的实施特殊儿童的家庭教育。

 

     各媒体如电视、广播、杂志、网络等,也应发挥各自的优势,向家长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使家长明确家庭教育的意义和作用,从而用正确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子女教育,使家长相信,只要付出努力,他们的孩子完全可以像正常儿童一样接受良好的教育,掌握一定的知识和技能,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特殊儿童的家长也应该团结起来,组成家长团体。美国《全体残障儿童教育法》堪称美国特殊教育史上最典型、最具影响力的法案,其中就不能埋没家长团体的功劳。

 

3.3发挥专业人员在家庭教育中的作用

     专家应该帮助儿童家长了解有关特殊儿童教育方面的法律、资讯、方针、政策等,增强家长的法律意识;许多家长并没有系统学习过医学、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在教育子女过程中遇到困难时,应能得到专家及时的帮助和辅导;专家也应针对每个家长的情况,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人才观,积极引导家长参与特殊儿童的教育。在专家与家长的沟通方面,可以定期举行专家与家长的见面会,专家也可以定期到特殊儿童家家访,或利用网络、电子邮件、广播、电视等渠道保证家长与专家的无障碍沟通。

 

3.4父母共同参与家庭教育

     父母应该共同参与到家庭教育中来,家庭教育不仅是母亲一个人的责任。现代社会,父亲不仅是一个承担“养家糊口”重要职责的家庭成员,更是一个孩子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他人”,为了家庭的幸福和孩子的健康发展,父亲需挑起两副重担。“家庭参与”已经成为衡量“新父亲形象”的重要标准。父亲参与家庭教育,有助于儿童认知力和情商的提高,对儿童学习成绩、自律性、道德发展及性别角色的认同都有所帮助。因此,父亲应该意识到自己在子女教育中的角色地位,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积极参与到孩子的家庭教育中来,这不仅有利于家庭的团结,最终将有利于特殊儿童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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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淺談特殊兒童的在家教育

 陳英豪

南華大學幼兒教育學系兼任講師

 

 

壹、在家教育制度緣起與意義

       在家教育一詞乃源自於我國相關法令所稱之「在家自行教育」,最早出現在民國七十一年所頒布的「強迫入學條例」中第十三條規定:「智能不足、體能障礙、性格或行為異常之適齡國民,由學校實施特殊教育,亦得由父母或監護人向當地強迫入學委員會申請同意後,送請特殊教育機構施教,或在家自行教育。其在家自行者,得由該學區之學校派員輔導。」(教育部,1982)。

 

     一直到了民國七十六年,「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公佈後,相關的安置和服務措施才正式展開;其中第二十條第三款、第二十三條第三款以及第二十四條便分別規定:「重度智能不足者和重度肢體障礙者,於特殊教育學校或社會福利機構附設之特殊班就讀,或在家自行教育;所規定在家自行教育者,得申請當地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指定學校派員輔導。」(教育部,1987)。若再依教育精神往上追溯,則憲法第二十一條和第一百五十九條即已規定「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及「國民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也就是說在憲法的保障下,人民接受國民教育的機會一律平等,而接受國民教育是每一個人的權利和義務。因此可見,教育法規中所規定之在家教育,乃為能確保有特殊教育需求之學齡兒童,在相關教育設施未臻完善下仍能保障其接受教育之機會。

 

      準此,特殊教育的在家教育制度(或稱方式)就是:適齡的學童,因身心障礙程度嚴重而無法到校上課,另由教育單位派教師到該學童家裡為其施教。

 

 

貳、在家教育之學童的身心特質

      家教育的一、在家教育的學童其身心障礙之程度應屬「嚴重」。而教育部八十六學年度教育代金申請標準,所認定可申請在學童包括

  1. 重度、極中度智障學童;
  2. 重度、極中度肢障學童;
  3. 重度、極重度多障兒童;
  4. 重度、極重度自閉症、重器障、慢性精神病、植物人學童;
  5. 染色體異常、先天代謝異常、其他先天性缺陷且殘障程度為重度、極重度者。

二、根據吳欣陶(1994)、沈振旭(1997)研究指出,在家教育學童常具有下列幾項特質:

  1. 具十足的異質性:幾乎沒有兩個人有完全相似的特質,個別化的教學是基本對策;
  2. 多障性質:幾乎除了不同程度的智障外,更伴隨有腦性麻痺、情障、語障、或溝通障礙等等,不一而足的多重障礙;
  3. 絕大部分有或多或少的動作障礙;
  4. 家庭的經濟情況,普遍不佳;
  5. 幾乎沒有學習的機會;
  6. 伴隨嚴重的語言和溝通方面的障礙;
  7. 自理能力十分低下,甚至沒有自理能力。

 

參、在家教育的目的

根據在家教育巡迴輔導措施成效評估之研究指出各縣市在家教育實施的目的大致有以下幾點(黃俊瑋,1998):

  1. 使學齡階段在家教育學生,均能接受特殊教育服務;
  2. 協助在家教育學生之各項教育、醫療、養護和相關福利的取得;
  3. 加強身心障礙學生之身心復健及職業教育,發展其身心潛能,培養健全人格,以適應社會生活;
  4. 提供在家教育學童家長醫療和社會福利等訊息;
  5. 實施親職教育;
  6. 延聘醫療復健專業人士共同輔導,以落實在家教育巡迴輔導工作;
  7. 提高重度身心障礙兒童特殊教育服務績效。

     總言之,在家教育制度是為了這些身心障礙學生適性教育的一種教育措施,其教育目標即是「積極參與、減少協助」。

 

肆、在家教育課程

一、在家教育課程之分類

根據沈振旭(1997)依『教師與學生教學互動之性質』區分成以下三種:

 

課程名稱

意               涵

1.直接課程:

泛指輔導教師「直接實施教於學生之所有學習活動與經驗」。諸如,生活自理訓練、溝通訓練、感官刺激等課程。

2.間接課程:

泛指輔導教師「指導學生家長(照護者)執行對學生教育活動之所有工作」。因為此項課程並非直接由教師施教於學生,而是由教師輔導家長,再由家長對學生施教,故以「間接」稱之,但其目的皆為使學生得到良好適性之教育。諸如:指導家長訓練生活自理能力之技巧、指導家長如何與兒童進行溝通之技巧、教養態度之溝通、親職教育等課程。

3.資源課程:

泛指輔導教師「尋求外在人力、物力、財力等教育資源,以協助學生得到良好適性教育之所有工作」。諸如:尋求復健醫師提供學生復健服務,以促使之動能力之發展;尋求殘障者輔具資源,以促使生活自理能力之發展;尋求相關殘障福利補助,以充實教材教具、改善生計,提供適性教育品質。

二、在家教育課程之內涵

課程名稱

內             涵

1.直接課程:

  1. 生活適應:生活自理、自我概念、家庭倫理、家事技能等。
  2. 社會適應:社會知能、社交技能、社會資源應用。
  3. 實用語文:語言接受、語言表達。(語言形式應含口說、文字、符號、肢體、圖卡、訊號等多種形式)
  4. 實用數學:數的概念與計算、量的概念與測量、形狀與空間等。
  5. 休閒教育:遊戲、體育、音樂、美勞、娛樂、興趣培養。
  6. 知覺動作:感官知覺、粗大動作、精細動作、感覺動作等。
  7. 其他:安全教育、職業技能、定向行動、聽能訓練、構音練習等(依學生障礙類型及程度配以各類身心障礙教育之加強課程)。

 

2.間接課程:

  1. 各種直接課程之教材、教法、教具使用之說明指導。
  2. 每次輔導完畢前,委託家長(照護者)教學項目及進度。
  3. 指導身心障礙教育有關之專業知能。(註:就像要培養一個特殊教育教師一般)
  4. 親職教育溝通、心理諮商與輔導。
  5. 學生兄弟姐妹與學生相處之指導。
  6. 學生週遭人物(如鄰居)與學生相處之指導。
  7. 特殊教育及殘障福利有關措施之宣導、諮詢。
  8. 其他。

3.資源課程:

  1. 人力資源:醫師、治療師、復健人員、社會工作者、相關社會團體(如家長協會)、教育行政人員、其他特教教師、普通教師等。
  2. 物力資源:障礙者生活輔具之申請、臨近學校教材教具之申借、在家教育學生教材教具之申請等。
  3. 財力資源:教育代金、殘障社會福利津貼、保險給付、獎學金申請等。
  4. 其他:轉介、偶發事件處理等。

 

三、在家教育課程之規劃原則

     在家教育課程的實施亦需要有妥善的規劃,也就是依學生之障礙類別、程度、身心特徵、家庭環境等因素,依課程內涵為藍圖、以教育目標為依歸、做完整妥善的規劃。以下擬提出規劃課程的幾項原則(吳欣陶,1994):

  1. 重視學生個別差異:輔導這群異質性相當高的在家教育學生必須從課程結構本身來重整,才能達到適應個別差異的目標。例如一位多障伴隨是障的學生,便必須考慮其在課程中是否加入「定向行動」的課題。
  2. 採行發展性的課程架構;
  3. 兼顧心理年齡及生理年齡:教材、活動的選擇須適合學生生理年齡而非智力發展年齡;但教學方法及教學目標則需考量心智年齡而非生理年齡。
  4. 注重課程之實用性、生活化及具有改善缺陷、減少協助的功能:當其所學能應用於生活中,並藉此使其更適應環境、與環境融合,這樣的教學才有「積極參與、減少協助」的教育意義。
  5. 注意課程類化、系統、統整的原則;
  6. 掌握課程變化原則:複製—變更—替代—省略;
  7. 請家長參與課程規劃:1.能使課程內容切合學童程度並能確保課程與學童生活密切相關;2.家長藉由參與課程規劃,進而了解課程、熟悉課程、最終期能成為學童真正的在家教育教師。
  8. 注重學生家庭特質;
  9. 運用家庭及社區資源;
  10. 藉由IEP落實課程。

 

伍、在家教育遭遇之困難與改進之道

一、在家教育遭遇之困難

    根據張訓誥(1993)、黃坤謨(1995)、黃俊瑋(1998)與李如鵬(1999)研究指出,目前從事在家教育工做所遭遇的困難,約可分為家庭、學校、教師等三方面:

    1. 家庭方面:(1)經濟困難;(2)求助無門;(3)教育代金問題。
    2. 學校方面:(1)師資遴選困難;(2)缺乏所須知專業師資;(3)教師安全因素考量。
    3. 教師方面:(1)缺乏相關領域知識;(2)無系統研習訓練;(3)缺乏諮詢管道;(4)家長之觀念與要求。

二、在家教育遭遇之困難的可行因應之道

    1. 針對教師所遭遇到的困難,可參考以下的因應之道:(1)於暑期中辦理中長期教師研習訓練;(2)第一學期末辦理分區在家教育教師經驗交流;(3)發表優良之教育輔導方法;(4)分類編製適當教育輔導教材教法;(5)成立在家教育問題諮詢中心。
    2. 對於在家庭與學校方面的困難,並非短時間可以解決之事,但我們亦可朝幾個方向來努力:(1)在家教育的輔導教師角色宜多元化;(2)舉辦家長和教師的座談與進修活動;(3)教育代金仍不宜發現金,宜以代用券,引導代金的合理使用;(4)建立完整在家教育行政支援系統等方向。

 

陸、結語

     闡述了這麼多在家教育的學童、課程、教學以及所面臨的困難及問題後,或許有人正嗤之以鼻地否定在家教育制度及這份輔導工作。到底在家教育的孩子能不能教?該不該教?這個問題若以「權利義務」的觀點來看待,太過於「粗糙」;以「投資報酬」的觀點來看待,太過於「刻薄」;以「溫暖愛心」的觀點來看待,太過於「濫情」;粗糙、刻薄、濫情都無助於事實的澄清。唯有關注他、尊重他、疼愛他,我們才能期待他的成長;唯有投入孩子的教育,我們就會看見他的改變。

 

參考文獻

吳欣陶(1994)。淺談對在家自行教育特殊兒童的教學策略。特教園丁,10(1),16-19。

李如鵬(1999)。身心障礙學生在家教育巡迴輔導般的實施—以台中縣為例。特殊教育季刊,70,26-31。

沈振旭(1997)。談在家教育學童課程規劃。特教園丁,13(2),32-37。

張訓誥(1993)。在家自行教育問題之初探。國民教育,33(7),16-18。

張嘉成(1996)。落實在家教育的可行方式—行政篇。特殊教育季刊,58,07-09。

教育部(1982)。強迫入學條例。中華民國七十一年五月十二日總統台統(一)義字第二七一九號令修正公布全文十七條。

教育部(1987)。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中華民國七十六年三月二十五日台(七六)參字第一二六一九號令發布。

黃坤謨(1995)。推行在家教育遭遇之困難與改進之道。特殊教育季刊,56,23-24、29

黃俊瑋(1998)。在家教育巡迴輔導措施成效評估之研究。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碩士論文,未出版,台中市。

 

 

http://www.nhu.edu.tw/~society/e-j/61/61_50.htm 

 

2020年2月28日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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