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认识特殊教育

 

文章目录:

1 教育与特殊儿童的发展 p 1

2 给与残疾儿童平等的受教机会 p 3

3 特殊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的意义和目标 p 4  

4 特殊需要儿童的教育策略 p 6

5 厦门市特殊教育教学常规指导意见 p 12

6 台湾儿童早期教育 p 22

7 参观灌口特教学校。。(网页特教文章)

 

 

 

1  教育与特殊儿童的发展

 

     特殊教育是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使用一般的或是经过特殊设计的课程、教材、教法和教学组织形式及教学设备,对有特殊需要的儿童进行的旨在达到一般和特殊培养目的的教育。教育对特殊需要的儿童全面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促进特殊儿童智力发展

     特殊儿童的智力发展遵循与普通儿童一样的规律.但是由于自身存在残疾,特殊儿童的智力发展会受到一些影响。如视力残疾儿童由于视力残疾的存在,其知觉的选择性相对困难;知觉的恒常性发展缓慢,相对不稳定;记忆缺乏视觉表象或表象缺乏完整性,他们不能或很难依靠视觉表象来进行记忆;抽象能力差,等等.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的智力发展。在视力残疾儿童教学中,教师应充分利用视力残疾儿童的其他感官的补偿、代偿作用,在教学设计和教学器具上下功夫:使用直观教具、触摸图等方式来对视力残疾儿童进行教育,从而改善视力残疾儿童智力发展的不足。

 

    {二)改变特殊儿童行为

    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应具有特殊教育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对特殊儿童不良行为的矫正也是他们具备的专业知识之一。在教师耐心的矫正下,特殊儿童的某些不良行为能够得到改变。

    行为矫正是依据条件反射说和社会学习理论的原理,对行为进行客观、系统的处理,从而减少和消除不良行为,增加和培养良好的行为,使个体的社会适应行为得到发展。其方法包括:正强化、负强化、惩罚、消退、模仿、塑造、认知行为疗法等。

 

    {三)完善特殊儿童性格

    生理残疾的存在,导致特殊儿童在性格上存在着异于常人的地方。如视力残疾儿童与普通儿童相比,性格上表现出对他人和集体漠不关心、自私、缺乏同情心、孤僻、不善于与人相处;对自己缺乏信心,自卑;情绪不稳定,更为敏感等倾向。特殊教育工作者应根据学生不同的性格特点,帮助他们发扬良好的性格,改正不良的性格,从而使特殊需要儿童能够在走上社会后与他人融洽相处,真正地回归社会。

 

    (四)促进特殊儿童生活能力的提高

     特殊需要儿童由于受身体缺陷的限制,在生活自理上表现出或多或少的问题。如智力残疾儿童不能理解生活中的某些基本概念,像时间。视力残疾儿童由于视觉缺陷的限制,不能看清各种生活用品而造成生活不便;无法看清道路上的交通工具,在外出时可能遇到危险。

 

     在特殊儿童没有走进学校(普通学校或特殊学校)之前,他们的生活都由父母来操持。父母一是想保护孩子,心疼孩子,不让其进行家务劳动;二是没有应有的技能和方法教给孩子相关知识与技能。这样特殊需要儿童大多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他们的生活技能得不到发展和锻炼。

 

     特殊学校开设有牛活技能课,曰的就是要教授特殊需要儿童适当的生活常识和技能。当儿童来到学校后,在教师有针对性的、系统的、有条理的教导下,能够学会各种生活技能,同时在学校的生活中锻炼和巩固这些技能。教师应根据随班就读残疾儿童的特点,因地制宜地开发本土教材,利用当地资源,加强学生生活自理与劳动技能的培训。

 

    (五)培养特殊儿童职业技能

     如果能够解决特殊需要儿童的就业问题,则能够使他们真正走上社会,做到自食其力,为社会和家庭减轻负担。特殊需要儿童要找到一份职业,自身职业技能的具备是基本条件。

 

     学校应注重对学生各种能力的培养。人的一生中,无论是在学习、生活还是在上作中都需要全面的素质和能力。特殊教育学校在初中阶段开设有职业课程,或是有专门的职教部来对有意向参加工作的学生进行职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在这里,特殊学生的职业技能能够得到有针对性的、系统的和专业的训练,为其以后走上工作岗位打下扎实的基础。安置随班就读学生的普通学校,应该积极探索职业教育的途径,为残疾学生学习一技之长创造条件。

 

     总的来说,特殊教育就是要根据其教育对象的特殊性,用特殊的教育方法和手段,有针对性地对特殊儿童进行教育,让特殊儿童的身心得到发展,发挥特殊儿童自身的优势,补偿其缺陷造成的不良影响,帮助他们形成各方面的良好素质和能力,从而能够适应社会。

 

http://www.zgjsyjw.com/news/10628769.html 

 

 

 

2   给与残疾儿童平等的受教机会

 

     特殊教育,是实现公平的事业,是传递爱的事业。给予残疾儿童以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和特殊的爱,是特殊教育的使命。

 

     曾有一份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表明:我国残疾人口中有将近70%是文盲和半文盲,而同一时期,我国残疾人中依靠政府、集体救济和家庭供养的比例也近70%。两个比例的惊人接近决非偶然,它表明教育不是残疾人的奢侈品,而是必需品。残疾,不是残疾人遭遇歧视和陷入贫困的理由;残疾而又缺乏教育,才使他们永远摆脱不了贫穷和受歧视。确保残疾人受到合适的教育,是使他们摆脱依靠社会,获得平等、参与、共享能力并真正享有人的尊严的基本保证。

 

     北京奥运会、北京残奥会,为全社会关心、爱护残疾人,关注残疾人的生存环境、社会地位和受教育情况创造了一个很好的契机。“当我们相聚在一起,我们将融入那独特的力量之源,它似乎触手可及,又的确可被呼吸,它存在于残奥运动的核心,我们称之为残奥精神。它一旦占据你的心灵,你将难以割舍。它将伴随你的一生!”国际残奥委会主席克雷文在北京2008年残奥会开幕式上的致辞,深深地打动了全世界人民的心。“我心中有14个太阳,我眼前有一片红花绿叶的景象,我听见小鸟在歌唱,只要我心中有太阳,孩子们的心灵就不会黯然无光。”今年秋季开学的时候,江苏省如皋市特教学校蒋苏建老师接待完14名新生之后写下的这段班主任日记,表达了全国特教老师对残疾儿童特殊的爱心。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特殊教育,通过制定各种政策使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但是,我们仍然要承认,我国残疾儿童教育现状仍然不容乐观,保障残疾儿童都接受公平教育依然任重道远:一方面残疾儿童受教育权没有得到有效保障;另一方面,无论是与普通儿童相比还是在残疾儿童内部,都存在着教育机会不平等现象。与普通儿童相比,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学前教育入学率相对较低,辍学率高于普通儿童;在残疾儿童内部,不同残疾类型、不同性别、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地区的残疾儿童之间也存在受教育机会不均衡的现象。而这是由于残疾人教育法律法规不完备、执法不到位;残疾儿童教育经费投入相对不足;残疾儿童教育管理体制不健全,残疾儿童教育督导不力等多重原因所致。

    能否受到合适的教育,意味着残疾人能否掌握自己的命运,得到生存的权利,摆脱贫穷和受歧视的境况。真诚希望全体有特殊需要的儿童与普通儿童一起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也真诚希望全社会都能为特教事业奉献特殊的爱。(赵婀娜)

 

http://www.gxnews.com.cn/staticpages/20091023/newgx4ae1a003-2354837.shtml 

 

 

3   特殊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的意义和目标

 

(一)特殊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的意义

  1.对特殊儿童自身的意义

     特殊儿童在其成长与发展的过程中,特别需要心理健康教育,这是因为特殊儿童在成长过程中有更多困惑和适应障碍,极易遭受挫折与失败,并出现心理危机。因此,对有特殊需要的儿童进行心理健康教育,能解决其成长过程中的困惑,并克服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障碍与危机。具体表现在:

    ①促进特殊儿童更好地适应环境。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帮助特殊儿童实现自我需要与社会需求相吻合,以便更好地适应环境。其内容主要包括:不良适应的预防,不良适应的早期发现,对不良适应儿童进行诊断分析以及对不良适应的矫治。

    ②帮助特殊儿童调整自身。教育者帮助他们及时调整自身需要和环境之间的平衡,调整主要包括:健康调整、情绪调整、社会或家庭的调整、教育或职业生涯准备上的调整。

    ③帮助特殊儿童最大可能地发展。教育者帮助特殊儿童合理利用自身能力,发挥自己的潜力,帮助他们发现并参与适合个人特质与教育需求的课程与活动。

    ④促进特殊儿童尽可能多方面发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除了对儿童的问题行为进行矫正外,更应重视发展他们多方面的潜力。教育需要的满足,对儿童的心理至少产生两种作用:归属感和满足感。这对他们的成长、心理健康以及适应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对特殊儿童家庭的意义

    心理健康教育通过建立和保持与特殊儿童家庭积极的合作关系,对特殊儿童发展社会适应能力、获得学业成功、改善亲子关系以及提高家庭生活质量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3.对学校教育的意义

    心理健康教育是学校素质教育的组成部分,也是培养人才的重要教育内容。目前,除了特殊学校的学生有特殊需要外,普通学校中学生的逃学、厌学、校园暴力、自杀、情绪与行为问题等也有所增加,这说明以往只注重知识学习的应试教育已不适应素质教育发展的要求。因此,心理健康教育不仅可以减少儿童问题行为,完善学校教育内容,而且能最大限度地促进学校培养目标的实现。

 

    4.对社会的意义

    首先,心理健康既是特殊儿童个人的需要,也是社会的需要。只有这种需要被满足了,我们的社会才是人道的、文明的社会,才是和谐发展的社会。

    其次,对特殊儿童实施心理健康教育还具有激励意义。心理健康教育的积极作用对特殊儿童自身(主体)和特殊儿童之外的人(客体)都具有激励意义。特殊儿童的许多典型事例不仅对正常儿童是很好的教育素材,而且对提高整个民族心理素质也具有积极意义。

 

    (二)特殊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

    教育部2002年9月颁布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明确提出,心理健康教育的总目标是: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充分开发他们的潜能,培养学生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人格的健全发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目标是:使学生不断正确认识自我,增强调控自我、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对少数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障碍的学生,给予科学有效的心理咨询和辅导,使他们尽快摆脱障碍,调节自我,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自我教育能力。

 

    因此,特殊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并非只局限于治疗心理问题,更要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和谐发展,使其适应社会生活。特殊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是多元的,可分为3级:

    1.一级目标

    一级目标定位在注重潜能的开发和心理素质的培养,以发展为主。当前特殊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大多以心理问题为专题,心理健康教育应着重解决的问题是发展,即促进特殊儿童心理素质的发展。指导儿童调节和控制情绪、改善精神状态、建立自信心等,都是以儿童能够更充分地发展为目标,有目的地开发特殊儿童心理潜能;也引导特殊儿童在更高层面上认识自我,开发自我潜能.。而这种潜能的开发因为更具有突破自我认识局限性的特征,往往使儿童在能力发展、信心重建等方面实现一定的飞跃。例如,对特殊儿童加强日常生活训练以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这一过程中教育者要经常而即时地让儿童获得成功体验,鼓励儿童为达到目的而努力。

    2.  二级目标

    二级目标定位在通过心理辅导和咨询解决心理问题,以预防为主。当前学校通常都设置了心理辅导室或咨询室,针对有心理问题的个体或群体进行辅导和咨询。但这并非意味着只有出现了心理问题的个体才应得到关注。特殊儿童多半易出现情绪和行为异常,这往往显示出其生理、心理及社会功能的障碍,不但影响个人适应与人际交往,而且还会妨碍学习和智能的发挥。教育者应善于觉察儿童情绪和行为的异常变化,注意其不良适应,及早发现和预防。如果儿童不良情绪及异常行为已经发生或已开始恶化,则应迅速进行辅导与治疗。若能明确辅导目标,把握辅导时机,则会获得较为理想的效果。这种适应性辅导应伴随儿童的发展过程,注重其身心状况,支持和帮助他们适应各阶段的学习与生活,指导他们完成各年龄段的自我发展。

    3.三级目标

    三级目标定位在心理障碍的诊断和治疗,以矫治为主。心理健康教育三级目标的诊断和治疗特别需要专业人士(如特殊教育工作者)的介入。这一工作过去常由心理咨询机构和医院来完成,但它们在治疗中偏重病症的消除,忽视了特殊儿童自身的积极潜能、自愈能力和构建良好心理状态的功能。教育者应与特殊儿童建立和睦的关系,在教育过程中让他们感到被接纳和受重视,而不是一个被质询、受辅导或被治疗的“问题”人物,这样才有可能开展下一步的咨询与治疗。例如,对有自闭症或自闭倾向的儿童,可用游戏法促进其成为游戏关系中的伙伴。教育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找到心理辅导的起点和线索,在此基础上改善或矫正儿童的问题行为。

 

    上述目标把矫正儿童偏差行为和消除心理问题作为短期目标(三级);把培养儿童正确的自我观、自主性,学习能力和社交生活能力等作为中期目标(二级);把促进儿童自我完善、使个人潜能得到充分发挥作为心理健康教育的终极目标(一级)。

 

http://jiguang.ci123.com/blog/fgtyut/entry/2038 

 

 

 

4  特殊需要儿童的教育策略

特殊教育中心学校    黄 勇

 

 一、特殊需要儿童的概念及分类

(一)特殊需要儿童的概念

     特殊儿童与普通儿童在身心发展的某些方面有较大差异,处于正常范围之外。

     狭义:指身心发展上有缺陷的儿童,又称身心障碍儿童或残疾儿童。如智力残疾、听力残疾、视力残疾、肢体残疾、多重残疾等。

     广义:指在智力、感官、情绪、身体、行为或沟通能力上与正常情况有明显差异的儿童。其中也包括超常儿童、有行为问题的儿童等。

     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比广义的特殊儿童的范围还要广,因为任何一个儿童在特定的环境和条件下,都可能有特殊教育需要。

     特殊儿童与普通儿童身心发展的基本规律是一致的。虽然他们由于某种程度的残疾影响了某些方面的发展速度和水平,但是通过缺陷补偿、潜能开发,他们仍然是可以发展的。

 

(二)特殊需要儿童的常见类型

     智力残疾儿童;听力残疾儿童;视力残疾儿童;肢体残疾和病弱儿童;学习困难儿童;情绪和行为障碍儿童;言语和语言障碍儿童;超常儿童。

 

二、特殊需要儿童的教育

    《萨拉曼卡宣言》:每个儿童都有其独特的特性、志趣、能力和学习需要,教育制度的设计和教育计划的实施应该考虑到这些特性和需要的广泛差异。

     特殊教育的目的和任务是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的需求和特殊儿童的教育需要,发展他们的潜能,使他们增长知识、获得技能、完善人格,增强社会适应能力。

 

(一)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异同

     特殊教育有普通教育中的一般规律,也有其特殊的一面:

     强调补偿缺陷和发展优势;重视早期教育;重视个别化教育;强调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机结合,发挥合力。

 

(二)特殊需要儿童接受教育的几种形式

     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等机构附设的特殊教育班;普通学校的普通班(即随班就读,是我国现阶段安置残疾儿童的主要形式,约占学龄残疾儿童的70%以上)。

 

(三)特殊教育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据

     从执法和落实政策的角度来看,对特殊需要儿童进行教育也是维护他们受教育权利的体现,党和政府发布的有关重要文件中也都多次提到加强和发展特殊教育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这些政策法律法规中找到相应的条文。

 

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强调“大力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残疾人教育条例》第41条规定:“普通师范院校应当有计划地设置残疾人特殊教育必须课程或者选修课程,使学生掌握必要的残疾人特殊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以适应对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的教育需要。”《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中都有明确的关于特殊教育的条文。

 

三、特殊需要儿童随班就读的意义

(一)有利于特殊需要儿童的身心发展及其社会化

     通过创设各种能满足特殊需要儿童不同需要的教育环境,有利于提高特殊需要儿童的身心发展水平,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自己与他人、环境与社会,提高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同时,在随班就读中,特殊儿童与普通儿童的交往,有益于特殊儿童学会不自卑,懂得自尊、自强、自立,提早做好适应社会的心理准备。

 

(二)有利于普通儿童学会理解和关心,完善人格

     教育融合是当今世界特殊教育的发展趋势。在普通学生与特殊学生一体化的教育中,普通学生会发现儿童之间的更多差异,了解他人生活、学习的困难,学会接纳差异,认识到互相理解、扶持和帮助的意义,并在共同学习中学会有效地帮助特殊儿童,这对培养每个儿童善良、宽容、理解他人、富有同情心和爱心等良好人格品质是不可替代的良好课程资源。

 

(三)有利于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推动教师专业化进程

     教师作为专业人员,除了掌握对普通学生进行教育的知识和技能,还需要掌握一些基本的特殊教育知识与技能。尤其是面对现在日益增多的学习困难、情绪行为问题等学生,教师必须具备教育诊断、评估不同儿童特殊需要的本领,同时需要有能根据每个特殊儿童的特殊需要制定并实施个别化教育教学计划的能力,这些在我们接触随班就读学生过程中,可以慢慢积累学习。

 

四、智力落后儿童的特殊教育需要

     智力落后儿童又称智力残疾、智力障碍、精神发育迟滞,是指智力明显落后于同龄正常儿童的发展水平(低于平均智商两个标准差及以下),并在社会适应行为的适应方面有明显障碍的儿童。

目前,在普通班随班就读的智力落后儿童主要是轻度的,智商值50-70,有生活自理能力和劳动能力,对读、写、算等学习有一定的困难。

 

(一)智力落后儿童的生理特征

     生理上的缺陷随着智力残疾程度的加深而越明显、越严重。

     轻度智力落后儿童与普通儿童相比,在体重、身高、外貌及动作协调性方面无明显差异。

中、重度智力落后儿童都有某些中枢神经系统的障碍和损害,在体重、身高、外貌等方面有较明显的特征,在动作协调性、步态以及精细动作方面存在不足。如身体明显瘦长、小头、五官不够端正,走路不稳。

 

(二)智力落后儿童的认知特征

1.感知觉特征

(1)感知速度缓慢,感受性差

同样强度的刺激可能引起普通儿童的感觉,却不一定能够引起智力落后儿童的感觉,或者往往比普通儿童需要更多的时间。

(2)感觉分辨能力不强

尤其是比较相近的刺激,智力落后儿童往往不能分辨出差异。比如汉语拼音中近似音节常常会混淆,形近字常常写错等等。

(3)感知范围狭窄,感知的信息量少

 在同一时间内他们能清楚地感知事物的数量比普通儿童要少得多。

(4)知觉恒常性差

当同一事物置于不同的环境时,智力落后儿童往往缺乏辨认能力。

 

2.注意特征

(1)过分依赖新奇的刺激和较强的注意对比度

注意力容易分散是智力落后儿童的特征之一,而且智力落后儿童多以无意注意为主,一有新奇的刺激就会引起他们的注意。启示我们在教学中要加大教学内容的刺激强度,尽量减少环境中的无关刺激的出现或者强度,当然,即便是这样,也很难使智力落后儿童长时间将注意力集中在学习内容上。

n(2)注意范围狭窄,可接受的信息量少

n(3)注意的分配与转移差

针对智力落后学生在注意力方面的特征,一堂课的信息量不能太多,否则也只是徒劳无功。对于智力落后学生来说,有些任务很难完成,比方说边听边记笔记,边读边思考等等,因为其注意的分配和转移比较弱,无法在同一时间完成几项任务。所以在给他们分配任务的时候尽量注意单一、集中,避免相互干扰。

 

3.记忆特征

(1)记忆缺乏明确目的

(2)识记速度缓慢,记忆容量小

(3)保持不牢固,再现不精确

如:教他们学新知识,往往需要多次的重复,才能教会,但是遗忘特别快,往往一个假期,或一个双休日将所学内容忘得差不多了。

(4)以机械记忆为主

由于记忆的组织能力差,智力落后学生无法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记忆,很多时候只是死记硬背。

在语文教学过程中,他们对于许多字词的近义词和反义词的记忆仅仅采用机械记忆方式,短时记忆相对较好,但是记忆的保持较短,无法转入长时记忆,因而常常教了不多时就遗忘。他们往往还存在做对了辅导过的一题,而做错了没有辅导过的但是在第一次作业中没有错误的题目,顾此失彼,记忆的前摄和后摄影响很大,这让我们特殊教师很难找到一个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由此可见,智力落后学生的学习效果极大地受记忆容量、记忆保持长短的影响,所以对于智力落后学生来说只有通过强化训练,不断巩固才能克服记忆上的不足。

 

4.语言特征

无论是听觉的区分,还是词的发音和句子,智障儿童的发展都要比普通儿童晚得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1)言语贫乏,很少使用形容词、动词和连接词

(2)语义理解能力差

对已经掌握的词汇含义的理解在长时间内是不完整的,这表现为学生使用这些词汇的含义与这些词汇的实际含义不符(词不达意现象),完成从词的名称到词的概念、意义的过渡对智障儿童是很困难的,需要很长时间。

(3)言语的语法结构不完善

他们的书面表达或口头表达中使用的句子很简单,很少使用并列从属句,难以选择表达思想细微差别的词汇。

语言滞缓是智力落后儿童的很明显的一个特征,他们往往无法用通顺的语句表达想要表达的意思,表达出来的句子常常不符合语法规则,让人难以理解。他们更愿意选择简单的句子进行表达,很少用复杂句,而且对于字词的义的理解很浅层,有时仅停留在字面的理解,有时对一些不常见的词语或较复杂的句子根本无法理解。

 

5.思维特征

(1)多停留在具体的形象思维阶段,缺乏抽象的概括能力

智力落后学生多半是从直接的生活经验中寻找事物的共同点,而不能透过现象来寻找事物之间本质性的内在联系。

(2)思维刻板,缺乏目的性和灵活性

他们在思考问题时,往往缺乏明确的目的,在进行某项活动时,当遇到困难或其他新鲜的事情,原先的想法就会停止。思维不灵活体现在很难做到根据条件的变化来调整自己的思维定向和思维方式,表现出刻板、僵化、不会变通。

(3)思维缺乏独立性和批判性

一方面,表现出不善于思考问题,难以发现和提出问题,对自己的行为和想法很少主动找出错误并加以改正;另一方面表现在容易受暗示,缺乏主见。

智力落后学生在思维方面存在很多惰性,因而导致了思维的刻板,缺乏灵活性,没有独立性和批判性。他们根本不能理解远离他们生活实际的事物、情感,他们的学习只能停留在接近生活实际,较容易理解的层面。

 

(三)智力落后儿童的个性特征

智力落后儿童由于认知活动有缺陷,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受到限制,活动经验少,从而影响了个性的健康发展。他们的个性往往有这样一些特征:

(1)意志薄弱

 遇到困难无法坚持,容易放弃。

(2)缺乏主动性

 在学习或从事其他活动时,不会按照长远的目标去行动,常常缺乏主动精神,而近期目标则能对他们起到较好的激励作用。

(3)容易接受暗示

(4)脾气固执

(5)高级情感发展迟缓

儿童的情感体验是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智力落后儿童可能只停留在由机体需要的满足而引起的情感体验,高级情感如诚实感、责任感、集体主义感和集体荣誉感的发展较为缺乏,但通过教育可以使他们做到热爱班级、热爱劳动、认真学习、友爱同学、尊敬师长等。

当然,以上所述及的是智力落后儿童的一般特征。对于我们工作中所接触的特殊学生,也并不是千人一面,他们也会因为各自智力残障程度的不同以及其他一些原因,显示出较大差异。

 

五、智力落后儿童的教育需要

(1)需要尊重、平等的教育环境

创设宽松、和谐的学习环境。(特别是引导班级学生关心帮助特殊学生的过程中,要注重公开的技巧)

充分挖掘和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资源,满足他们的特殊教育需要,为他们的学习和参与提供均等的教育机会。

(2)需要调整学习的内容、要求和方法

对统一的教材在使用时可以适当删减,降低难度,适当增添一些基础性内容。

课内外结合,适当增加个别辅导,布置个别化作业。

在考试评价上,可采用个别化试卷,以保护智力残疾儿童学习的积极性,并使他们学有所得,感受到学习成功的乐趣。

 

六、智力落后儿童的教育训练

根据智力落后儿童的身心特点和学习特点,除了调整教育的目标、课程、方法外,还需要特别关注以下几方面的教育训练:

    (一)智力训练

    在对智力落后儿童的教育与训练中,智力的开发与训练应引起足够的重视。作为教师,不光要教给智残学生一定的文化知识,更要教给他们学习文化知识的方法,培养学习的能力。例如:教会他们如何观察事物,如何理解数量关系,如何解决日常生活中较简单的实际问题……

 

   (二)听说读写训练

    对智力落后儿童的听说读写要求,与正常学生相比,有明显的差异。因为在同一班级上课,教师必须顾及全班绝大部分的正常学生,同时又要兼顾一两名智力落后儿童在课堂上的学习情况,这就要求教师有意识地注意讲课时说话的速度、语言的形象直观,使学生能听到、听清、听懂。在说话训练方面,可以通过阅读教学时的回答问题、复述课文等形式来进行;在阅读方面,让智力落后儿童在掌握一定生字词的基础上读懂一般课文的基本内容,再逐步提高要求。

 

   (三)劳技训练

    在随班就读班级中对智力落后儿童如何进行劳技训练,需要从学校和班级的具体情况出发,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条件和机会,对儿童开展劳技教育或训练,使智力落后儿童能从劳技训练中真正得到劳动观念的教育和劳动技能的训练。

 

   (四)感知——肌能训练

感知——肌能训练,是指对智力残疾儿童的感知能力、肌肉活动能力以及二者间协调能力的训练,也就是通过有目的、有选择地向智力残疾儿童的各种感觉器官提供丰富的外界刺激和感知觉信息,并通过其肌体的活动增加其肌肉的活动能力,从而促进大脑皮层的活动能力、控制能力和协调力的发展。感知肌能训练主要包括视觉训练、听觉训练、语言训练、触摸觉训练、估量训练、大肌肉群活动训练、小肌肉群活动训练、情感认知训练等,可以通过资源教室或结合在各学科中进行。如,音乐课可以进行听觉、节奏感的训练,美术课可以进行视觉的训练,体育课可以进行大肌肉群活动训练等。特殊教育学校一般都有专业的功能训练室,如:感觉统合训练室、运动康复训练室、启音博士言语康复训练室、蒙特梭利训练室等,借助专业器械进行科学训练效果较好。

 

   (五)计算训练

    智力落后儿童在随班就读中学习数学,难度是显而易见的,使用普小教材,进度快、难度大,智力落后儿童接受的难度更大。教师必须恰当地处理教材,做必要删减和添加。在数学上只能让学生学些最基本的东西,适量增加一些难度相当的练习。如整数的加减乘除,简单的四则混合运算,简单的分数、小数,简单的几何形体知识,简单的应用题等。

 

http://www.yzedu.net/jiaoyu/ShowArticle.asp?ArticleID=25741 

 

 

福建省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特殊教育教学常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文单位:福建省厦门市教育局

文  号:厦教局综〔2008〕17号

发布日期:2008-6-26

执行日期:2008-7-27

各区教育局、市特殊教育学校:

  现将《厦门市特殊教育教学常规指导意见(试行)》印发你们,请参照本意见,结合各区教育局(校)实际,制定相关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市特殊教育教学常规工作。

  厦门市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5 厦门市特殊教育教学常规指导意见(试行)

 

  特殊教育是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我市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管理,规范教学行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本指导意见。

  一、教学组织

  (一)学校应以校长为核心,根据实际需要建立教学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学校教研网络,不断建立和完善高效的教学管理系统,全面计划、组织、指挥、调控、检查、总结和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二)特殊教育学校的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工作,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等法律法规实施办学行为,采用多种办学形式建立具有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的特殊教育体系,确保特殊儿童少年受教育的年限、程度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三)特殊教育学校的校长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管理水平,引领教师务实、开拓、创新地开展工作,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制订学校的教学管理制度,为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利保证。实行民主管理,保障学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①组织制订学校各项教学奖惩制度,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及成功的教育教学经验。促进学校教学改革实验的深入发展。

     ②组织制订学校教师发展性评价方案,内容应包括职业道德、学科知识、教学能力、文化素养、参与和共事能力、教学工作的计划性与分析反思能力等,全面体现教师专业发展要求。

     ③组织制订个别化教育计划,用计划规范指导教师科学实施个别化教育,提高学生的基础知识、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2.抓好教师队伍建设,创建教师专业化成长之路。

     ①重视教师的培训、培养,应按照“面向全体,分层实施”原则,根据学校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构建具有针对性的校本培训体系,有计划地培养教学骨干和青年教师,做到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有制度保障,使学校各个学科都有水平较高、群众公认的学科带头人。

     ②创造条件,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形式的教育教学培训、研修、学习和交流活动。50%以上的专任教师“一专多能”,能适应两门以上学科和年段“小循环”教学工作,能指导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中四个指定领域的活动。

 

     3.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①严格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下发的课程计划,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教学近远期发展规划、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②做好招生工作,确保满足本市各年龄段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的入学要求。各校招生应在各级政府支持下,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招生工作意见执行,具体招生方案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行。

     ③依据教学常规要求,制定具体的教学工作质量标准。依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工作质量标准,对教  师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辅导、检测等工作提出明确的行为指标和量化要求,对学校整体教学工作和教师教学情况进行检查。

     ④以教育科研为先导,扎根教育教学科研一线。要按照上级规定兼课、参与听课、评课和指导教育科研工作。校长每学期至少举办1次全校性较高水平的教育理论专题学习或报告会,写出1篇以上心得体会;每个月至少参加2次教学研讨或课题研讨。

     ⑤重视残疾学生的教育诊断和康复工作。要定期召开教育诊断会,形成教育诊断报告书,提供最合适的教育方案以促进残疾学生的发展。要建立特殊儿童早期教育干预与康复指导中心,切实做好学校特殊儿童早期教育干预与康复工作。

     ⑥加强对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不定期指派教师到普通学校、社区去指导随班就读老师、残疾学生家长做好康复训练指导。

 

     4.校长要遵循残疾学生的自身特点,重视和加强教学支援体系建设,使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普遍得到教育、康复、职业培训,创设有利于师生发展需要的宽松和谐的支持性环境,提供师生最少限制环境。

     5.在设计和实施特殊教育服务的过程中,学校必须加强与残疾学生及其家长合作,考虑家长的意见和愿望,在合适的时候还要考虑学生本人的意见和愿望。

 

  (四)教导处(教务处)承担学校教学计划的组织实施、教学工作的指导检查等管理任务。部门负责人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协助校长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编好课程表和教师任课安排表,开齐开足课程。

2.协助校长抓好教学检查。

①每学期初审查各学科教学计划,学期中或学期末检查教师备课、作业批改和导优辅差以及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制订落实情况,并根据情况予以调控。

②经常下班级听课,参加教研活动,调查、掌握教师教学以及学生学习情况,做好调查研究记录,为分析和改进教学提供依据。

③做好教学质量监控,利用随机抽样或单元、期末抽测等手段,分析教学状况,总结并改进教学工作。

3.加强教学策略研究。

①个别化教学。要依据教育诊断报告书,制定个别化教学计划。

②主辅教师制。要加强课堂教学的组织和管理,防止无准备的分工和协作。

③资源教室教学。要加强资源教师的培养,利用资源教室组织好教学工作。

4.做好教学档案和教学业务档案工作。要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做好档案工作,不得更改、损坏、遗失各种档案资料,对师生档案材料要严格保密制度。要建立教师的业务档案,真实反映出每位教师成长的足迹。

 

  (五)教科室是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的管理机构,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紧密结合教育、康复、职业技能训练等工作,编列科研经费,抓好课题管理。经常对课题进行检查、督促,做好课题过程性资料的整理归档。

2. 加强特殊教育教材的编写和出版,特殊教育教学用具及其他辅助用品的研制和开发。

3.每学年要协同教导处开展一次教师论文或教学案例交流活动及比赛评审工作,每学期至少编辑3期《教研简讯》。

4.负责校本培训,开展诸如集体备课、教学反思、教学案例分析、听课评课、专题讲座等研究活动,并做好教师教学论文集、教学案例或反思集、教案集等汇编工作,注意完整保存校本教研活动过程的记录材料。

5.配合教导处定期开展家长培训工作,家校结合,有效提高学生的康复训练效果。采用集中培训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对家长进行专业化的培训指导。家长康复训练专业知识讲座,每学期一次以上。

6.特别重视残疾学生的康复研究。残疾儿童少年人人享有康复是国家康复计划的重要目标,学校要加强残疾学生的康复训练研究。对于自闭症学生的康复,要在巩固行为训练法研究的同时,重点应抓好结构化教育等实验研究工作。

7. 每学年要做好教师公开课、课题研究、论文发表等情况的汇总统计工作。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对优秀科研成果进行奖励,并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及成功的教育教学经验。

8.加强对外交流和协作。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定期举办报告会、论坛及讲座等。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对外交流活动。

 

  (六)教研组是学校教学研究的基层组织,教研组长是学科教学研究和日常教学工作的组织领导者,是教导(教务)主任管理学科教学工作的参谋与助手,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要求,制定教研组工作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2.具体负责教研组日常教学研究工作。组织教师学习教育基本理论,参与教研课题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组织、指导教师学习课程标准,钻研教材,研究学生,研究教法和学法,进行集体备课、教学分析与诊断,通过互相听课评课、组内观摩公开课等形式,各自取长补短,共同提高。每两周至少组织1次教研活动,认真做好活动记录,积累过程性资料。

3.协助教导(教务)主任做好各项教学检查、教学质量监控与考核工作。利用课堂诊断、抽样检测等形式,及时了解、掌握本学科教师的教学计划落实情况和教学常规执行情况,了解教与学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并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进、完善教学工作。

 

  二、教学实施

  (一)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应体现义务教育的基本性质,体现先进的特殊教育思想,符合特殊教育的基本规律和特点,遵循特教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既着眼于学生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基本需求,又体现学生个别化发展需要,为残疾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要根据教育部《聋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培智学校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开足、开齐、开好各门课程。

 

  (二)课程实施

1.学校必须使用国家统一编写的教材。无统编教材的,学校应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可使用其他省市教材审定委员会批准使用的教材。

2. 学校确有需要使用的实验教材、乡土教材须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学校编写的校本教材要综合考虑本校所处的地区特点和办校风格,要注重学生的亲身经历与体验,创设生活化的教学情境。

3.科学合理制订校历表、周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学生每日在校用于教学活动时间,不得超过课程计划规定的课时。学生(住宿生除外)在校时间总量不超过6小时。接受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学生,用于劳动实习的时间,每天不超过3小时;毕业年级集中生产实习每天不超过6小时,并要严格控制劳动强度。

4.严格按照市教育局颁布的校历安排教育教学工作,学校不得组织特教学生参加商业性的庆典、演出等活动,参加其他社会活动不应影响教育教学秩序和学校正常工作。学校原则上不安排停课。

5.要利用各种有效的教育资源,创设有利于学生发展的生态环境,逐步从发展性课程、适应性课程,走向生态导向课程。

6.重视特教学生的品德教育、体育、艺术、心理、卫生、康复训练、生活技能、劳动技能及职业教育、课外活动等工作,结合实际、注重实效,有效促进特教学生健康发展。

7.重视个别化教育。应根据学生不同的残疾类型、程度,确定不同的培养目标,选用不同的课程。应将课堂教学与个别教育训练相结合,针对学生的个体需要安排一定时间的个别训练,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补救教学,满足不同学生的发展需求。

 

  (三)教学支援

1.特殊教育学校应当具备适合残疾人学习、康复、生活特点的场所和设施。校园、校舍建设应执行国家颁布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学仪器必须严格按国家教委[教备仪(1992)8号]文件关于特殊教育学校仪器配备目录标准配齐。同时可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教发厅函[2008]21号)关于印发《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教学、康复训练一起设备配置指导目录》的通知”要求配齐其基本目录和参考目录的设备设施。

2.各特殊教育学校应当创造条件,开展康复训练活动。配备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仪器设备、专用检测设备和康复设备等。聋校必须配备听觉功能、言语功能、语言功能检测处理系统,听觉干预、言语康复和音乐治疗设施。培智学校及辅读班必须配备言语测量评估、语言评估干预、言语康复、认知干预和心理康复设备。

3.有与教学规模相适应的阅览室、图书室。生均藏书40册以上(不包含教学参考书),其中师均特殊教育专业书籍藏书不少于2本;各种刊物不少于30种,其中特殊教育专业刊物不少于3种;年更新书籍每人每年不少于2本。建立健全图书资料借阅制度和阅览室开放制度,满足师生借阅需要。

4.因地制宜,积极建设学校体育、艺术、科技活动和职业技能培训场所。

5.加强信息技术设备以及软件的配备,充分利用各种信息课程资源,大力加强信息技术在教学实践中的应用,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服务。

 

  (四)教师工作规范

  教师工作规范总要求:对残疾学生有爱心,献身特教有诚心,教学工作有耐心、细心、恒心,要以特教理论为指导,掌握特教教法及规律,实施“个性化教育”。

1.计划和总结

  能从研究教材特点,分析学生基本情况入手,明确学科教学目标和重难点,制订学科学期教学计划。学期教学计划一般应包括学期教学目标、学生情况分析、教学时间的框算和单元教学时间分配,以及提高教学质量的具体措施。学期教学计划应在开学初写好,交教导(教务)处存档。

  学期末,应根据平时学生发展情况,组织考试或考查,并做好质量分析,形成期末工作总结。期末工作总结要体现计划是否落实及学生个别化教育的情况等。期末工作总结应一式二份,教导(教务)处和个人各存一份。

2.备课

①提前一周备好课,精心做好每一课时的教学设计。教学设计内容包括教学目标、教学重点难点、教学方法和过程、板书设计、教(学)具使用、课堂练习、课后作业、教后反思等。

②教案书写一般分为详案和简案。详案要根据课时教学目标确定每个教学环节的要求,写清每个教学步骤。简案要能根据课时教学目标,体现教学的基本过程,重点突出解决重难点的教学设计。

3.上课

①教学目标明确。紧扣教学目标,正确处理重点、难点,讲授准确、清楚、明白,力争当堂内容当堂完成。

②方法科学有效。采取多种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挖掘学习潜力,在学习文化科学知识的同时,应注重发挥学生的各种潜能,扬长避短,进行教育。积极开展特殊学生的身心康复训练,努力促进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的融合,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结合。

③知识传授正确。讲课要使用普通话,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学生具体特点灵活运用各种教学语言、手段,教学语言要规范、精练、准确、生动、具有启发性,关注不同学生的差异,分层要求,分别指导,要注意照顾学生的个别需要,让每一位学生都能在课堂学习或实践中体验到成功的快乐,增强学习信心和兴趣。

④教学行为规范。教师应仪表端庄,举止大方,讲课语言健康、规范,条理清楚,语速适当,板书工整。能正确熟练地使用教学仪器、训练器材和设备,科学合理地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及安排实验活动程序。对学生应坚持正面教育,注意保护学生的自信心、自尊心,不得讽刺挖苦、粗暴压服,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上课时不得无故离开教室,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做到按时上下课。

⑤课后反思及时。一般每一单元或活动主题完成后,要针对教学效果、个人体会及存在问题,不拘形式、不限字数进行简要总结,每学期至少有30%的教案有课后反思,每学年至少撰写1篇字数1500左右的较高质量的教学后记进行交流。

4.作业与批改

①能根据学生实际有针对性的给学生布置巩固知识、发展技能和康复训练等方面的作业。

②及时批改作业。批改符号要统一、规范并标明批改日期;对学习困难或自理能力较差的学生的作业必须有重点地进行面批面改。依照作业不同目标要求采取等级、简要评语等多种评价形式给予评定。

③及时做好作业讲评,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改正意见。

5.听课

①所有教师平均每学年校(或学区)内听课总量不少于38节(要有听课笔记及评价记录)。

②校长和分管教学副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5节,非分管校领导要积极支持教学工作,平均每学期听课总量不少于20节(要有听课笔记和听课意见),教导(教务)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

③分管辅读班的校领导平均每学期至少要听10节辅读班的课。

6.辅导

  辅导的主要任务包括:提高学生的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帮助学生解决生活、学习和作业中的疑难问题,帮助学生进一步理解、消化课程内容,为缺课的学生补课等。辅导要坚持“注重差异,分类指导”、“以个别辅导、分散辅导为主”等原则。

7.教科研

①每位教师每学年至少上校级公开课1节,并能就公开课写教学后记或教学反思;要参加一个课题的研究,每学年撰写有关教育教学论文学期或教学经验总结1篇;参加各类专题讲座每学年达5次以上。

②各级骨干教师和教科室主任在市(区)级报刊或会议上发表或交流论文1篇,每周至少参加1次教研组活动,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全校性教学研究、交流、展示或研讨活动。

③校级领导每月至少参加2次教研组活动,每学年至少开1次业务讲座。

8.个别化教育

①每位教师要从残障学生的个别差异和个体发展的特殊需要出发,有针对性地为每个学生制定教育计划(包括文化认知、思想教育、生活技能、康复矫正等),弹性处理教育因素,选择合适的课程和多层次的教育内容,选配多样化的教育方法,进行多种形式的评价,促使每一位特殊学生在适合的环境中求得最佳发展。

②培智学校及辅读班教师要对所授课班级学生进行教育诊断,确定学生现有发展水平,制定学生的短期和长期发展目标,在实施过程中要及时进行评价和调整个别化教育计划。

③聋校教师对所授课班级中后进生进行教育诊断,确定后进生现有发展水平,制定后进生的短期和长期发展目标,要科学合理安排课堂教学结构,具体落实后进生个别化教育内容,并在实施中不断调整和评价。

9.家访。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定期召开家长会议,举办教学开放日或教学开放周等活动,加强教师与家长之间的信息交流。要建立家访制度,班主任和科任教师都要重视家访工作,除日常联系外,每学年对每位学生至少上门家访1次,认真听取家长意见,反思教学行为,改进教育教学方法。

 

  三、教学评价

  (一)学生发展评价

1.评价学生要以《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为指导,以课程设置实验方案为基本依据,通过多种形式评价教育教学质量,尤其要重视教学过程的评价。学校不得仅以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评价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工作。要发挥评价的激励、反馈、调整和改进功能。

2.构建多元课程评价体系,以有助于学生个体充分发展为前提。

  发挥评价的诊断、激励、导向等作用,建立多元、科学的评价体系,采用多样化的评价方法,促进学生在不同层面上的发展。

  评价内容应根据培养目标与学生实际,整体设计社会性与情感、认知、语言、自理、运动等多方面的评价内容,全面反映学生的学习经历和成长轨迹。

  评价要关注个体差异与发展潜能。要使用无歧视的鉴定和评估方法,承认并尊重学生在生理、认知、个性特点等方面的个体差异,注重每个学生在原有基础上的提高,以发展的眼光看待被评价对象。

①听力障碍学生,1~6年级学期末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两科,其它学科通过考察确定成绩;7~9年级学生学期末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职业教育三科,其它学科通过考察确定成绩;高中阶段学生学期末考试科目根据文理科高考科目来确定,其它学科通过考察确定成绩。考试由学校命题,难易程度和数量要适度,注意减轻学生负担。

②对智力残疾学生学业评价以档案袋等评价方式为主,要运用观察、记录、交谈等方法,全面体现个别化教育的过程。

 

  (二)教师发展评价

  对教师的评价应有利于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要重视对教师教育行为、态度和工作质量的评价。不仅要评价教师的课堂教学、德育工作、组织课外活动、开展康复活动等教育教学水平与能力以及教育的实际效果,而且要对师生关系、家长工作进行评价,教师的专业知识、教研能力、完成其他工作任务等各个方面均应成教师评价的内容。

①职业道德的考评。应把特教任课教师的师德行风建设作为特教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增强教师的敬业、爱岗、奉献精神,体现教师对残疾学生的爱心。鼓励教师积极上进,乐于奉献,具有健康心态和团结合作的团队精神。

②专业发展水平的考评。主要从教师专业素养、教育教学能力、交流反思能力、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考评,根据教师的教研专题性发言、案例自我剖析、个别化教学、资源教室教学、评课、说课、撰写教科研论文以及教科研成果等综合评价教师的专业能力。

③教学行为和教学效果考评。教学行为考评主要对教师备课、个别化教学、作业布置及评改、辅导、考试(考查)等一系列教学常规工作以及提高学生的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进行考评。教学效果的考评主要通过对学生学习效果的考查(即对学生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考查)来评估教师教学工作的绩效。

2.适当组织由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家长共同参与的听课、评课、议课及教学反思等活动,对教师的教学效果进行综合性评价。

3.在教师发展评价中,各区、校可根据实际由教代会组织制定综合考评细则,以最大限度鼓励所有教师积极投入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4.教师发展评价应重视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检查与指导相结合,把评价的立足点放在反馈、指导、改进、提高上,坚持评价的正面导向。

  各区教育局(校)根据本指导意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各普通教育学校附设特教辅读班参照本意见执行。

  本指导意见自发布之日一个月后执行。

福建省厦门市教育局

http://www.chinalawedu.com/news/1200/22598/22615/22792/2008/7/li720041534115278002408-0.htm 

 

 

 

6 台湾儿童早期教育

 

    随着社会的进步,特别是教育事业的发展,特殊教育得到越来越多国家和地区的重视。但长期以来,由于各种原因,大陆特殊教育发展起步较晚, 水平较低,普及力度不大,有待于进一步发展。相比较而言,台湾的特殊教育研究起步较早,已形成自己的一套体系、制度和方法。本文通过对大陆与台湾特殊教育的对比与分析,吸取台湾特殊教育的经验和教训,为大陆特殊教育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一、台湾地区特殊教育发展概况

     1历史沿革 台湾地区最早的特殊教育学校是于1890年由英国长老会牧师甘雨霖(William Cambel)在台南教堂内设立的训育院,即台南启聪学校前身,1917年日本人木村谨吾在台北创办盲哑教育所,即台北盲聋学校前身。1975年,台湾将盲聋教育分立,分别称为启明、启聪学校。1961年台北市东门国民小学设立儿童心理卫生室,开始对情绪困扰儿童的辅导与矫治。1962年由台北市中山国民小学试办启智班。1963年由屏东县仁爱国民小学设立肢体残障特殊班,实施肢体残障儿童教育。同年台北市福星国民小学及阳明国民小学开始了对资赋优异儿童的教育辅导。1966年起实施盲生就读国民小学混合教育计划。1977年在高雄市福东国小实施语言障碍儿童教育计划。1985年,台北市立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小学创办了自闭症儿童教育。1992年,台北市西门国小对性格及行为异常儿童进行教育。

 

     2特殊儿童统计及入学率 根据台湾地区2006年特殊教育统计年报,2006年台湾地区已入学(高中及以下普通学校和特殊学校)的身心障碍学生有83,113人,资赋优异的学生有133,806人,在大专院校学习的身心障碍学生有7,020人。其中智能不足儿童占36%,学习障碍儿童占18%,多重障碍儿童占11%,严重情绪障碍儿童占2%,肢体障碍儿童占9%,语言障碍儿童占2%,听觉障碍儿童6%,身体病弱儿童占4%,视觉障碍儿童占2%,自闭症儿童占4%,发展迟缓儿童占2%。在中小学及特殊学校中接受教育的身心障碍学生有57579人,占所有学生总数的2.07%。

 

     3特殊教育政策与立法 台湾地方政府对特殊教育工作特别重视,通过一系列特殊教育会议、咨询报告和官方《身心障碍教育报告书》等,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特殊教育政策。1995年台湾政府教育部门举行了身心障碍教育会议,对八个主要议题进行了研讨:特殊教育行政、特殊教育学制、特殊教育师资、身心障碍教育课程、身心障碍学生鉴定及安置、身心障碍学生潜能发展、家长参与、身心障碍教育支持系统等。1996年又召开了资优教育会议,会议也对八个议题进行了研讨:资优教育行政与体制、资优教育师资、弱势族群资优教育、特殊才能资优教育(含美术、舞蹈、音乐)、资优学生鉴定与安置、资优学生辅导与追踪、资优教育课程与教学、资优教育支持系统等。在台湾地区《教育改革总咨议报告书》中提出了发展身心障碍教育的具体建议,要求身心障碍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普通学童入学率95%的水平,将身心障碍儿童免费教育在五年内往下延伸至三岁,提出身心障碍教育以小班、小校、社区化为原则,停止兴办大型身心障碍学校。1995年教育主管部门提交的《身心障碍教育报告书》,提出尽快修订特殊教育法,保障特殊教育经费的要求,并对特殊教育的学制、教师培育、特殊儿童的鉴定评量、特殊教育课程与教学方法、特殊儿童的潜能发展与职业培训、特殊儿童体育、家长参与、特殊教育支持系统和特殊教育信息网络的建设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制定特殊教育政策方面,台湾地区不断加强立法,先后颁布多项特殊教育法律法规,如1968年颁布的《九年国民教育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对于体能残缺、智能不足及天才儿童,应施以特殊教育或予以适当就学机会”。1970年颁布了《特殊教育推行办法》,1974年颁布了《特殊儿童鉴定及就学辅导标准》,1975年颁布了《特殊学校教师登记办法》,1984年公布了《特殊教育法》,明确将资赋优异和身心障碍儿童纳入特殊教育范畴,1987年公布了《特殊教育法施行细则》等特殊教育法的系列子法规,1997年、2001年和2004年又三次修订了《特殊教育法》,对特殊教育的管理、经费、人员培育、个别化教育计划、学制课程与教学的弹性、融合教育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通过以上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台湾地区建立了比较完备的特殊教育法规体系。

 

     4特殊儿童的教育安置 在对特殊儿童进行教育安置时,根据就近入学原则、最少受限制环境原则、需求原则和弹性安置原则,由特殊教育学生鉴定及就学辅导委员会按照程序开展特殊儿童发现、筛选、鉴定、安置等工作,该委员会可以根据安置决议,在特殊学生入学前,对安置机构提出安置场所环境、设备、康复服务、教育辅助器材、生活协助计划等方面的建议,每年评估特殊儿童安置的适当性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地方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特殊教育专家、临床心理专家、专科医师、社会工作者、康复医师、语言治疗师、物理治疗师、职业治疗师等专家、残障团体代表或家长代表、社会福利、卫生等领域的代表、学校行政人员等。

 

  台湾地区特殊儿童的教育安置途径有特殊学校、特殊班、资源班、巡回辅导、床边教学和普通班等六种方式。(1)特殊学校包括启聪学校、启明学校、启智学校、仁爱学校和综合型特殊教育学校等五种,这类学校有受过专业训练的特殊教育教师及其它相关专业人员(如语言治疗师、物理治疗师、职能治疗师等),课程与教学设施等也是围绕特殊教育对象的需要而展开的。(2)特殊班是指附设于普通学校而以特殊学生为招收对象的特殊教育班级,也称为自足式特殊班。特殊班包括资赋优异班(音乐班、美术班、舞蹈班及体育班)、启智班、启聪班、启仁班等。(3)资源班是指接受该种措施的特殊学生部分时间在普通班与普通学生一起上课,部分时间到资源教室接受资源教师的指导。资源班分为单类资源班和跨类资源班两种。(4)巡回辅导是指将特殊学生安置于普通班中,由经过训练的巡回教师在不同学校之间提供巡回服务。对无法到校接受教育的重度障碍学生,还提供“在家教育”巡回辅导措施。(5)床边教学,这类教育安置针对卧病治疗三到六个月、或病情严重,不适宜继续上学、或卧病于医院或疗养院中,无法离开病床的学龄儿童进行辅导。(6)普通班接受特教服务,指对就读于普通班但需要接受除了资源班及巡回辅导以外的特殊教育及相关服务的特殊教育学生。采用个别化教育计划,提供符合其需求的特殊教育、复健治疗、教育辅助器材、无障碍环境、或行政支持等直接、间接的协助。

 

     5特殊教育教师培育 台湾地区共有13所高等院校设有特殊教育系,3所大学师资培育中心开设有特教课程,目标是培育学前、小学、中学的特殊教育师资,特殊教育专业的学生可以通过双主修、辅修等方式获得普通教育方面的学分,其它专业二年级以上本科生及硕士生、博士生可以辅修或选修获得特殊教育学分。此外,还开设了学士后特殊教育学分班,使大学毕业生可以通过特殊教育课程学习获得一定学分,然后参加半年的教学实习,经过教师资格检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特殊教育教师资格。

 

  二、台湾地区特殊教育发展的特点

     1特殊教育对象种类齐全,分类体现人文精神 台湾地区将特殊教育对象分为身心障碍、智能障碍、视觉障碍、听觉障碍、身体病弱、发展迟缓、严重情绪障碍、学习障碍以及资赋优异儿童共13类。除了资赋优异学生以外,对各类残障学生则采取更为人性化的名称。幼儿网http://www.youerw.com提醒,台湾地区特殊教育界将“障而无碍”、“尊重差异性”作为对待特殊儿童的基本理念,体现了人文精神,避免了从名称上造成对特殊儿童的歧视和偏见。除了学习障碍学生以外,其他身心障碍儿童都要经过特殊教育学生鉴定及就学辅导委员会核定、领有身心障碍手册或由专业团队组成的评估小组进行评估,确认其有进行特殊教育的需要才按特殊儿童加以安置。特殊教育鉴定和分类的细化有助于对特殊儿童的教育安置,也体现了其社会文明程度和教育水平较高,使过去不受重视的一些特殊类型儿童也能获得特殊教育服务。

 

     2特殊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健全,立法理念先进 台湾地区特殊教育法律法规体系立足本土化,面向国际化,本着法律应保护弱者权益的法理观念,规定了特殊儿童的范围、入学、升学、辅导、服务、设施、福利等权利,做到了特殊教育有法可依。相关法律法规的各项条款合乎情法义理,颇具人性色彩,法规内容细致完备,从保障特殊人群权益的角度出发,对法律进行细化,通过制订多项具体实施细则使特殊教育法律具有可操作性,如先后推出了《特殊教育学生申诉服务设施办法》、《民间办理特殊教育奖助办法》等十四项实施细则,还有辅助实施的行政规则《各教育阶段身心障碍学生转衔服务实施要点》、《大学院校办理单独招收身心障碍学生处理原则》等十六项。随着时代的发展,还根据倡导多元文化、尊重差异性、实施融合教育等新形势,对《特殊教育法》不断地加以修订、丰富和完善。 台湾地区在制定特殊教育政策方面,也不遗余力,先后采取了“加速特殊教育发展计划”、“第二次特殊儿童普查”、“发展与改进特殊教育五年计划”、“发展与改进特殊教育六年计划”、“推动特殊教育学生鉴定安置及辅导工作指导计划”、“推动残障儿童接受第十年技艺教育”、“身心障碍教育及资赋优异教育会议”、“身心障碍教育报告书”、推行特殊体育、落实个别化教育计划等措施来推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在特殊教育的立法实践中贯彻有教无类、因材施教、零拒绝、多元化、小区化安置等理念,对不同种类、程度、特性与教育需求的特殊学生,加大基础设施和硬件建设,积极开展特殊教育师资培育,严格规范特殊儿童的鉴定安置程序,不断改革特殊教育课程和教材教法,加强职业教育,推动家长参与,开展早期干预等,为身心障碍和资赋优异儿童提供适性的教育,充分挖掘其身心潜能,培养健全人格,增进服务社会能力,以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教育理念来积极开展特殊教育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3大力推进融合教育 融合教育(Inclusive Education,大陆称为全纳教育)是指普通教育环境对所有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学生的包容,让这些学生可以不因其特殊性而被隔离,且在普通教育环境中接受他们需要的适性教育。融合教育强调“教育机会均等”,是教育民主化的必然结果。台湾地区《特殊教育法》(1997)和施行细则有八条内容符合融合教育的零拒绝、最少限制环境以及个别化教育方案三大理念。台湾地区的融合教育采取部分融合策略,规定如果普通班中有特殊儿童,会相应地减少班级人数,并提供特殊辅导及无障碍环境和器材等支援;教师会依照学生的需要收集相关教材和资料,实施个别化教育方案。近年来普通学校内普遍成立资源班,安排障碍程度较严重的学生在部分时间里到资源班接受辅导训练和补救教学。对于部分障碍程度严重的儿童,在普通学校设有自足式特殊班,在各县市还有一定数目的特殊教育学校作为补充,少数的极重度障碍儿童还有“床边教师”巡回教学。因此,台湾地区的特殊教育可以说是以融合教育为主,但并非完全融合(fullinclusion)。

 

     4特殊教育教师培育体系健全,资格鉴定程序明确 台湾地区重视特殊教育教师的培育工作,着重抓好职前培育,规定在学期间需参加半年的实习,获得“修毕师资职前教育证明书”,然后通过教师资格考试,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考试的内容包括国语能力测验、教育原理与制度、特殊教育学生评量与辅导、特殊教育课程与教学等内容,注重实际操作能力考核。各大学院校在特殊教育教师培育中,通常采取特殊教育类的课程必修加分组选修方式,使所培养的师范生在具备特殊教育基本理论和技能基础上,对特定领域的特殊儿童教育有所专长。非特殊教育专业的其他科系学生可以通过特殊教育专业学分班以及辅系等方式学习特殊教育课程。国民小学的资源班和特殊班的任教老师都是特教系毕业或是经过特教培训并获得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执教。例如到2006年,在普通学校特教班任教的拥有资格证书的老师占所有特教老师的76%;而在特殊教育学校中,这一比例达到84%。

 

     5特殊教育的课程特色:个别化、人性化、生活化 台湾地区的特殊教育学校重视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应用,所设计的课程内容密切结合社会生活,在课程实施中注重人性化。如对智能障碍儿童开设的性教育课程,请卫生所工作人员用生动、直观的教具演示人体生理结构和人际交往的尺度,讲解遭遇侵犯或家庭暴力时的应对策略。教员用智能障碍儿童能理解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讲解示范,孩子们兴趣盎然地和老师互动,很快就能掌握初步的性别知识和防侵犯暴力策略。此外还采用播放玩 偶剧、发放儿童保护教材、练习本等方式开展性教育。再如生命教育课程,教育学生珍视他人和自己的生命,不轻视、践踏和伤害自己和他人,不做伤天害理的事,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些课程生动活泼、从特殊儿童的生活实际出发、综合应用到多领域的知识技能,有利于特殊儿童将所学内容迁移到实际情景中。

 

      6资优教育得到重视 台湾地区的资优教育主要是通过资优班、特殊才能儿童教育实验班、实施弹性学制等形式进行的,在多项法律法规中对资优教育进行了规范,如中学数学及自然学科资赋优异学生辅导升学办法,资赋优异学生降低入学年龄缩短修业年限及升学办法等,在特殊教育法及艺术教育法里也特别规定了对资优学生的教育、奖助、推荐、升学等,可见台湾地区对资优教育极为重视。 根据资优教育的实践检验,为了促进资优儿童的心理健康发展,台湾地区已逐步取消了一般智能的资优班,而将一般智能优秀的学生分散安置在普通班里,用抽离的方法在资源班进行辅导,教学人员由各领域专家和获得资优教育学分的专业教师担任。

 

  四、台湾地区特殊教育对大陆特殊教育发展的启示 两岸同文同种,交流无碍,但在特殊教育发展中存在许多不同之处,台湾地区在特殊教育的发展理念、特殊教育教师培育、资优教育和课程教学等方面都有可资借鉴之处。

     1加强特殊教育立法,规范特殊教育对象 目前大陆尚没有制定单独的《特殊教育法》,只在《残疾人保障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涉及残疾儿童教育问题。由于立法的滞后,在观念中,特殊教育对象仍是狭义中的狭义,即教育部门重点关注盲、聋、智力障碍三类残疾儿童的教育,残疾人联合会增加了对肢体残疾儿童康复教育的关注,自闭症、学习障碍、超常儿童教育都没有取得相应的法律地位,而只是在实践中由各地各学校自行安排。近年来学者纷纷呼吁尽快出台《特殊教育法》,然而对特殊教育法所规范的对象需要进一步进行研究。

 

     2融合(全纳)教育仍需进一步完善 大陆所开展的全纳教育仍是起步阶段,目前仍有许多地方需要首先完成填补特殊教育学校空白的工作,全纳教育在理论、实践中都存在着许多不足,由于理论研究薄弱,实践范例也不典型,人们对全纳教育的理解才极大地偏颇,全纳教育并非是简单地将所有特殊儿童安置在普通学校了事,全纳教育需要多种形式的特殊教育安置形式,对特殊儿童的教育安置不是一个‘对’与‘错’之间的选择,而是“适合”与“不适合”之间的选择。

 

      3超常教育应回归理性 比照台湾地区的资优教育,大陆的超常教育十分混乱,一是由于没有法律规定,受应试教育的影响,一些中学把学生考入名校作为优秀人才培养的唯一标准,误导了学生、家长和社会;二是超常教育局限于大中学的少年班,按照多元智能理论分析,少年班重点是对数理一逻辑智能优秀的学生进行超前的选拔教育。实践中超常教育也存在着重智力因素忽视非智力因素的倾向,学术界和社会对目前的大学少年班教育形式已经提出诸多批评;三是特长教育导向有误,台湾将音乐、美术、体育等特长学生的培养也作为资优教育的一个方面,而大陆本身就存在着巨大的青少年业余兴趣班培养的市场,许多家长以非理性的态度要求孩子学习某种特长,这样的特长教育虽然有培优的一面,但还不能算做是完善的资优教育。如何协调好上述三方面的问题,是大陆超常或优才教育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4课程改革应推陈出新 近年来,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改革也在深入开展,但其进展、力度、特色都远逊于普通学校所开展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在对特殊需要儿童教育的过程中,本身就有很多有特色的做法,如社区化、生活化、综合化的课程导向,但特殊教育领域对此优势发挥的不够,甚至反而要到普通学校再去取经,仿效其做法。特殊教育的课程改革应该有自己的特色,这一点可以向台湾地区的特殊教育课程学习,不仅要改,而且要出新。

 

     5特殊教育教师培养方式急需改革 大陆地区的高等特殊教育师范院系中,除了少数学校根据残障儿童类别分专业培养教师以外,多数是综合性的特殊教育专业,其生源来自经过高考的高中毕业生。这样的培养机制存在的问题是学生缺乏实践基础,不仅没有与特殊儿童打交道的经验,也缺乏从事一般教育工作的经验,而且课程非常庞杂,学生所学多而不精。特别是从就业角度,部分学校和学生的定位过高,直接去特殊教育学校就业的不多,而基层特殊教育学校则又需要有特定学科背景的新教师,存在着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的脱节现象。大陆特殊儿童总数、特殊教育学校数量都远远多于台湾地区,而所培养的特殊教育教师数量比例却要低得多,因此大陆的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应从特殊教育专业和其他师范类专业辅修特殊教育专业两个方面同步进行加强,以从质和量上尽快提升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素质。

 

  近年来,两岸在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交流日益频繁,随着大陆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对特殊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也大大提高,两岸特殊教育应加强协作与交流,共同推动中国特殊教育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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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28日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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